第3项只列材料中的400万元、1000万元和42%，差异请公司解释，删掉新增的“实缴口径”等推算。第5项只描述现有书面记载，转让状态继续待核。保留九项的出处、补件和询问对象，编号并入问题列；过程归因和重复声明移出终稿，也别引用目录外的说明文件。另存一套完整交付和对应报告，旧版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