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项只列材料中的400万元、1000万元和42%,差异请公司解释,删掉新增的“实缴口径”等推算。第5项只描述现有书面记载,转让状态继续待核。保留九项的出处、补件和询问对象,编号并入问题列;过程归因和重复声明移出终稿,也别引用目录外的说明文件。另存一套完整交付和对应报告,旧版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