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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残留解读的作者交审稿

仅校正原文与解读的身份;客户立场、条款取舍及正式回文由客户和主办律师核定。

合同审查草稿:澄川—霁野《软件定制开发服务合同》(第二轮修订)


〇、审查依据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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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内容
澄川-霁野-软件开发合同-己方发出稿.docx我方发出版(基准版)
澄川-霁野-软件开发合同-对方发回修订版.docx对方修订版:修订痕迹 6 处 + 批注 1 条,编辑者均为沈可,时间戳均为 2026-10-08T14:22Z
微信材料/微信聊天导出-周勉林昭.txt周勉(客户)与林昭的沟通记录,含 9/20 电话口头约定的转述、10/8 沈可改口记录(文件首行自带标注「教学虚构」)
微信材料/微信-周勉交代口头约定.png截图,对应导出 txt 中 10/9 18:02–18:05 段落
微信材料/微信-周勉补充改口与分包.png截图,对应导出 txt 中 10/9 18:12–18:14 段落
微信材料/微信-沈可改口.png截图,对应导出 txt 末尾所附沈可→周勉 10/8 21:40 对话

核验说明:将修订版「接受全部修订后」的全文与我方发出稿逐行比对,差异恰好为下述 6 处带标记的修订,未发现绕过修订标记的改动;修订与批注均为沈可 2026-10-08 同日操作(与沈可当晚 21:40 微信提出改验收付款节点为同日)。


一、本轮修订总览(共 6 处文本修订 + 1 条批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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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位置改动内容相对客户口头约定/指示
12.2(1)预付款 30%(¥85,800)→ 50%(¥143,000)超出口头授权的「四成」
22.2(3)质保后尾款 30%(¥85,800)→ 10%(¥28,600)【待确认】客户授权范围未明确尾款比例
33.2 句末新增「经乙方书面确认的轻微瑕疵不影响验收通过」口头约定未涉及
44.1「归甲方独家所有」→「归甲方与乙方共有,甲方可在本企业内部使用」相反(口头:源码归我们独家)
54.2整条删除(禁止分包 + 交付物不得用于其他客户)相反(周勉明确:分包我们不同意)
65.1质保期 12 个月 → 6 个月相反(口头:质保必须留满一年)
批注6.1沈可建议:违约金日万分之五→万分之三;解除门槛 30 日→60 日(未改正文)口头约定未涉及

二、对己方不利的改动(逐条)

1. 第二条 2.2(1):预付款 30% 提至 50%
2. 第二条 2.2(3):质保期满尾款 30% 降至 10%
3. 第三条 3.2:新增「经乙方书面确认的轻微瑕疵不影响验收通过」
4. 第四条 4.1:源代码权属由「甲方独家所有」改为双方共有,另新增内部使用文字
5. 第四条 4.2:整条删除(分包禁令 + 交付物他用禁令)
6. 第五条 5.1:质保期 12 个月改为 6 个月

三、修订后文本与客户口头约定/指示对不上的地方(逐条)

口头约定的唯一来源是周勉在微信中的转述(导出 txt,2026-10-09 18:05 / 18:14),周勉自述「没写进纪要,只有微信」。三张截图已逐一辨读,与导出 txt 逐字一致,口头约定的内容以上述 txt 转写为准,并以三张截图为印证依据(对应关系见〇节材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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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口头约定/指示(及来源)对应条款对不上的点
1「预付款可以提到四成」(9/20 电话,txt 18:05)2.2(1)修订版写五成,超出授权 10 个百分点(¥28,600)。客户答应的是「四成」,文本要的是「五成」。
2「质保必须留满一年」(9/20 电话,txt 18:05)5.1修订版质保期六个月,与「满一年」相反。
3「源码归我们独家」(9/20 电话,txt 18:05)4.1修订版改为双方共有且甲方“可在本企业内部使用”(按通常文义可能限制范围,待确认),与「独家」相反。
4「分包我们不同意。当初就是怕他们外包」(txt 18:14)4.2(已删)修订版将禁令整条删除且无替代安排,与客户指示相反。

关联事项(非冲突,但需留意):沈可 10/8 21:40 微信提出「验收那笔改成功能正式上线后再付」,周勉当晚已拒绝(「这个我没答应。要改走正式修订」)。修订版 2.2(2)未被改动(仍为「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付 40%),即该诉求目前未进入文本,与周勉立场一致;但对方诉求明确存在,且与 6.1 批注同日提出。如何回应见【待确认】第 6 项。


四、对方批注(尚未改正文,未构成文本修订)

位置:第六条 6.1(批注锚定整条,作者沈可,2026-10-08T14:22Z) 批注原文:「建议改为每日万分之三,三十日改为六十日。请周总确认。」 对照正文:6.1 现行为「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事实说明:若照批注调整,乙方逾期交付时甲方可主张的违约金标准由每日 0.05% 降至 0.03%;甲方解除权的触发时点由逾期 30 日推迟至 60 日。该内容目前仅是批注建议,正文未改。


五、待确认事项清单

  1. 预付款比例:客户口头授权上限为四成,对方要五成——客户可接受的最终数字?(¥114,400 vs ¥143,000)
  2. 「质保必须留满一年」的范围:客户原话未明确「留满」是否也涵盖尾款留存比例(2.2(3)由 30% 降至 10% 是否在授权内)——需客户明确。
  3. 3.2「轻微瑕疵」:客户是否接受由乙方单方书面确认即豁免验收的机制?是否要求给出定义或改由甲方/双方确认?
  4. 4.2 分包:客户立场是「一律禁止」,还是可接受「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分包」折中?被一并删除的「交付物不得用于其他客户」是否要求恢复?——对方删除意图材料未显示。
  5. 6.1 批注:违约金万分之三、解除门槛六十日,客户是否接受?如何回批注?
  6. 验收款改口:沈可「功能上线后再付」的诉求未进文本,是否需要在回文中正式拒绝或搁置?
  7. 附件缺失:附件一《需求说明书》、附件二《验收标准》未随材料提供;涉及验收标准(3.2)与项目范围(1.1)的判断需补件后复核。
  8. 口头约定的落点:9/20 三项口头约定无纪要、仅微信转述(周勉自述)。是否需要、以及以何种方式将可接受部分落入正式文本,请客户指示。

六、审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