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核清单(终稿 · 供承办律师核定)
文件性质:教学虚构案例练习工作稿。据《虚构案例说明》,人名、公司、账号、金额均为编造。依据材料机器 OCR 文字版与作者核对版通话转写整理,未查看任何图片原图像素,未进行任何音频听审;转写系作者按既有回听纠错记录整理的派生文本,未经本轮重新听审。
标注约定:【凭证】=有书面/电子载体支撑(以 OCR 为准,低置信处以原件为准);【陈述】=当事人单方说法;【推断】=整理者归纳(含按截图气泡位置判断发言者);【待律师判断】=法律评价。【待核 P#】三份文件编号一致,以《待核清单》为准。
时间来源约定(三份统一): 转账、借条日期以对应凭证 OCR 为准(80,000 元=银行回单 2024-03-08 14:22:36;20,000 元=网银回单 2024-03-12 09:47;借条落款 2024-03-10,conf 1.000);聊天时间以微信长截图时间戳 OCR 为准,与转账截图"收款时间"分别标注、不混写(2024-09-02 聊天 19:30/收款 19:32;2024-12-31 聊天 22:47/收款 22:50);送货日期 2025-01-04、现金给付情节、身份与执照信息以当事人陈述或待补件为准;咨询 2026-10-12、通话 2026-10-13 以咨询记录及转写文件名为准。低置信日期文字见 P18,不猜补。
发言者归属约定(三份统一): 微信长截图中右侧气泡=机主祁晓棠、左侧气泡=对方闫国栋,系按 OCR 坐标(bbox x 值)并结合语句内容与转账方向印证的推断(如左侧"八万收到了,谢谢妹子""让我老婆给你转了两万"与银行回单收款方向一致),待原图/原始手机核验【P15、P18】。
卢建平相关陈述均为原告转述: 卢建平未参加 2026-10-13 通话;涉其内容(2024-03-10 在场、可帮原告说话、不愿去法院)均系原告在通话中的单方转述(转写 00:57–01:03),属传闻性质,非其本人陈述【P8】。
A. 借条本身(最高优先级)
- P1 借条载明金额(关键)。 OCR 大写行原样"壹拾 万元整"(conf 0.500)、小写行原样"(¥1 0,000.00)"(conf 0.300):两行均含空格、疑有缺字,且原件有水渍。空格与缺字处不得据 OCR 推定——"壹拾万元"与"壹拾壹万元"等读法均不能排除;原告【陈述】借条写"应该是十一万",其自述原件"好像有一笔,又好像没有"。→ 客户携原件逐字核对;金额未核前不得确定诉请数额,三份文件均不按 OCR 推定金额。
- P2 借条与实际付款的对应关系。【推断·时序】借条落款 2024-03-10,20,000 元转账在 2024-03-12;10,000 元现金是否计入借条金额不明。借条载明金额以 P1 原件核对为准,其与各笔付款的对应关系待原件核对后由律师判断,本清单仅列示时序。
- P3 被告身份证号不全。 借条仅识别出"330106 1978"(conf 0.500)。→ 原件补全;必要时经律师确认的合法途径调取户籍信息。
- P4 见证人栏。 OCR 未识别出签名。卢建平是否以见证人身份签字待核原件。
- P5 借条是否载有利息条款。 OCR 全文未见利息内容。→ 核对原件。
B. 金额、利息与抵充(法律判断,留律师)
- P6 "一分利"与已收款抵充。 微信 2024-03-05 载"利息按一分算"【凭证】;原告【陈述】"说好的一分利"。"一分"含义(月息/年息)、起算、上限属法律判断;已收 5,000 元(被告自注"先还五千";聊天 19:30/收款 19:32)如何抵充(本金/利息及顺序)亦属法律判断,本稿不直接抵减本金、不代算应还数额;3,000 元定性见 P9。本助手不查利率/LPR。
- P7 八万转账日期口径差异。 原告 2026-10-12 咨询【陈述】"3 月 5 号转了 8 万";银行回单【凭证】2024-03-08 14:22:36;原告 2026-10-13 自行更正(转写 01:08–01:18)。→ 文书一律按凭证 2024-03-08 表述;客户自查截图并入 P19。
- P9 3,000 元定性。 凭证事实:2024-12-26 16:05 订茶十盒、报价三千、被告复"行";2024-12-31 聊天时间戳 22:47 显示被告转账卡 3,000 元及留言"转你了,年底了先这样"(收款时间 22:50 见转账截图,两者不混写),原告复"收到"。原告主张系茶叶款并【陈述】2025-01-04 送货至被告公司门卫(无书面凭证,日期来源为通话转写之当事人陈述);留言含义两读,原告自认拿不准(转写 00:09–00:36)。→ 定性与诉请金额由律师核定(关联 P1、P6),本清单不代算。
- P10 "老婆转两万"是否发生。 2025-06-20 被告称其妻转两万,原告否认收到并索要记录【凭证(聊天原文)】;现有材料无该笔凭证。→ 请求对方提供或经律师确认的途径查证。
C. 现金 10,000 元与证人
- P8 现金交付证据补强(转述性质)。【陈述】2024-03-10 当面给付现金 10,000 元;无取款记录(原告称店内收银抽屉现金)。关于卢建平:其未参加 2026-10-13 通话,"在场、可帮原告说话、不愿去法院"均系原告在通话中的单方转述(转写 00:57–01:03),属传闻,无卢本人任何形式的陈述。→ 须独立取得卢建平本人书面证言或出庭证言并确认意愿;转述内容及现金交付能否认定,均由律师判断。
D. 主体身份与送达
- P11 被告现住址。【陈述】曾住文三路某小区,后搬迁,现址不明。→ 补件/合法途径查询。
- P12 被告完整身份信息。 同 P3;查询途径由律师确认。
- P13 闫国栋与筑岸公司关系及是否追加被告。 公司全称"杭州筑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有凭证(conf 1.000);是否法定代表人/股东无材料;原告要求告公司与老卢——是否追加属律师判断。
- P14 手机号归属。 139xxxx5821 系咨询记录"被告信息"栏所载被告手机号(客户提供,未核实是否本人实名);原告本人联系电话现无,诉状原告栏待客户补。
- P15 微信主体同一性。 对方微信名"栋哥|筑岸装饰";需以原始手机核验并查明实名认证信息。发言者归属按气泡坐标推断(右侧=祁晓棠、左侧=闫国栋,印证依据见头部约定),亦待原图/原始手机核验。
- P22 茶行法律形式与付款主体。 "杭州市西湖区晓棠茶行"仅在转账回单与客户陈述中出现;其法律形式(个体工商户/公司/其他)无材料,待营业执照补齐后核实,不作"个体户"推定;20,000 元以茶行账户付出,诉讼中付款主体如何表述由律师处理。
E. 程序与证据形式
- P16 管辖法院。 由承办律师确认;本助手不代查法院信息。
- P17 疑似语音消息(一条)。 长截图 2025-07-02 后同排(OCR y=0.087)两处低置信文字:气泡图形(x≈0.175,左侧=被告方向)与时长"48""(x≈0.383),按位置核为疑似一条语音消息(约 48 秒),非两条;发送方为位置推断(conf 0.300)。内容未经听审、无法确认;以原图及原始手机由律师审查(本轮未听任何音频)。
- P18 OCR 低置信文字与归属推断待原件核对。 借条金额两行(含空格缺字处,不推定)与身份证号;回单标题"网上银行电了回单"(conf 0.500);"用途"栏"住来款"(conf 0.300);2025-01-03 消息首二字"国标"(conf 0.500);见证人栏;以及全部发言者气泡归属。一律以原图/原件为准,不猜补。
- P19 客户补件(转写 01:19–01:28 所列)。 身份证、营业执照、八万转账日期自查截图;客户称下周一前带来(2026-10-13 通话)。
- P20 时效与展期。 时间轴(到期 2024-12-31【借条 OCR conf 1.000】;催款 2025-01-03/03-15/07-02/09-10/10-08【聊天 OCR】;2025-10-08 被拒收)仅列凭证事实。2025-01-03 "再给我半年,六月底前一定还清"之展期约定是否生效、是否构成履行期变更及其对时效、利息起算的影响,属法律判断,由律师核定时效问题一并评价,本助手不作判断。
- P21 拒收证据固定。 "消息已发出,但被对方拒收了"页面需在原始载体上固定/公证(是否公证由律师决定)。
F. 本轮工作边界(如实声明)
- 仅核对机器 OCR 文字与文字材料,未查看任何图片像素,未听任何音频;
- 发言者归属与语音条数均按 OCR bbox 坐标推断,待原图核验;转写为作者派生文本,六处改字位置本轮无从复核,说话人 A/B 身份为内容推断;
- 借条金额空格/缺字处不推定;已收款不直接抵减本金;茶行类型不推定;聊天时间与收款时间分别标注;
- 涉卢建平内容均为原告转述(其本人未参加通话),未作独立核实;
- 未查任何法条、利率、LPR、法院信息;应还数额、抵充顺序、展期效力、时效等全部法律判断留待承办律师;
- 本清单 P1–P22 与《起诉状草稿》《证据目录》同口径,如有出入以本清单为准并请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