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草稿-待律师核定.md

下载原文件

民事起诉状(快捷修正版 · 第 2 稿 · 待律师核定)

文件性质:教学虚构案例练习工作稿。据《虚构案例说明》,人名、公司、账号、金额均为编造。依据材料机器 OCR 文字版与作者核对版通话转写整理,未查看任何图片原图像素,未进行任何音频听审;转写系作者按既有回听纠错记录整理的派生输入,未经本轮重新听审。本稿为第 2 稿(快捷修正版),修正:①被告手机号归位;②2024-03-08 微信发言者按截图气泡坐标更正;③借条金额不按 OCR 空格推定;④5,000 元不直接抵减本金;⑤语音按 OCR 同排位置核为疑似一条;⑥茶行法律形式列为待核。

标注约定:【凭证】=有书面/电子载体支撑(以 OCR 为准,低置信处以原件为准);【陈述】=当事人单方说法;【推断】=整理者归纳(含按截图气泡位置判断发言者);【待律师判断】=法律评价。【待核 P#】三份文件编号一致,以《待核清单》为准。

时间来源约定(三份统一): 转账、借条日期以对应凭证 OCR 为准(80,000 元=银行回单 2024-03-08 14:22:36;20,000 元=网银回单 2024-03-12 09:47;借条落款 2024-03-10,conf 1.000);聊天时间以微信长截图 OCR 为准(多为 conf 0.500);送货日期 2025-01-04、现金给付情节、身份与执照信息以当事人陈述或待补件为准;咨询 2026-10-12、通话 2026-10-13 以咨询记录及转写文件名为准。低置信日期文字一律见 P18,不猜补。

发言者归属约定(三份统一): 微信长截图中右侧气泡=机主祁晓棠、左侧气泡=对方闫国栋。此系按 OCR 坐标(bbox x 值)并结合语句内容与转账方向的印证所作的推断(如左侧"八万收到了,谢谢妹子""让我老婆给你转了两万"与银行回单收款方向一致),待原图/原始手机核验【P15、P18】。


原告: 祁晓棠,女,【出生日期待补】【民族待补】,住【住址待补】,公民身份号码【待补】。联系电话:【待补】。【陈述】经营"晓棠茶行"(茶行法律形式——个体工商户/公司/其他——无材料,待营业执照补齐后核实【P19、P22】)。

被告: 闫国栋,男,【出生日期等待补】。公民身份号码:借条载有但 OCR 仅识别出"330106 1978"(conf 0.500,不全),完整号码待按借条原件或户籍信息补齐【P3、P12】。住址:现住址不明;【陈述】曾住杭州文三路某小区,后搬迁【P11】。联系电话:139xxxx5821(系咨询记录"被告信息"栏所载被告手机号,客户提供,未核实是否本人实名【P14】)。

关于被告范围: 原告提出拟一并起诉"杭州筑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及卢建平。公司全称有凭证(网银回单,conf 1.000),但闫国栋与公司关系(是否法定代表人/股东)无材料;卢建平身份信息与作证意愿待查。是否追加共同被告属诉讼策略与法律判断,本稿暂只列闫国栋一人,待承办律师决定【P8、P13】。

诉讼请求(金额、利息、抵充方式均待律师核定后填写)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金额待律师核定:取决于借条原件载明金额(P1)、现金给付认定(P8)及已收款 8,000 元的定性与抵充(P6、P9);本稿不代算应还数额】;

二、判令被告支付利息【标准与起算待律师核定:微信 2024-03-05 载"利息按一分算";借条 OCR 未见利息条款;"一分"含义、上限、起算均属法律判断,本助手不查利率/LPR、不作计算【P5、P6】】;

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交付与收款(事实层面整理,供律师核定;本稿不代算诉请金额)

左右滑动,查看完整表格

项目金额(元)依据与时间来源状态
银行转账交付80,000回单 OCR:2024-03-08 14:22:36,附言"借款"(conf 1.000)【凭证】凭证支持
网银转账交付20,000回单 OCR:2024-03-12 09:47,晓棠茶行→筑岸公司账户【凭证】凭证支持;茶行法律形式待核(P22)
现金给付10,000【陈述】2024-03-10 当面现金,称被告言明"工人要现金";无取款记录;卢建平称在场证据待补强(P8)
交付合计(原告口径)110,000与原告 2025-03-15 微信对账口径一致;该合计本身系原告主张,非认定—
已收款①5,0002024-09-02 19:32 微信转账,被告自注"先还五千"【凭证】收款事实有凭证;是否抵减本金、抵充顺序属法律判断,本稿不直接抵减(P6)
已收款②(定性争议)3,0002024-12-31 22:50 微信转账【凭证存在】茶叶款/还款定性待律师判断(P9)

借条金额特别说明: 借条 OCR 大写行原样为"壹拾 万元整"(conf 0.500)、小写行原样为"(¥1 0,000.00)"(conf 0.300),两行均含空格、疑有缺字,且原件有水渍(原告 2026-10-13 自述"好像有一笔,又好像没有")。OCR 不足以判定借条载明金额(如"壹拾万元"抑或"壹拾壹万元"均不能排除),本稿不作任何推定,以原件核对为准【P1】。

事实与理由(按现有材料如实整理;法律评价由承办律师补足;发言者归属按上文约定,属推断)

一、借贷合意。 2024-03-05 21:14【长截图 OCR】被告(左侧)提出"晓棠,跟你商量个事。转塘那个工地甲方款压着,工人工资等不了,能不能先周转我十万?""年底前肯定还清,利息按一分算,不让你吃亏";原告(右侧)问"多久能还?"、答"我凑凑,店里现金不多"。

二、80,000 元的交付。 2024-03-08 14:22:36【银行回单 OCR】原告向被告转账 80,000 元,附言"借款",交易状态"交易成功"。同日 14:30【长截图 OCR】原告(右侧气泡)微信"先转你八万了,你看下";被告(左侧气泡)回复"八万收到了,谢谢妹子",又称"借条我这两天写好给你"。(2026-10-12 咨询时原告曾【陈述】"3 月 5 号就转了 8 万",2026-10-13 通话自行更正"那八万好像不是三月五号转的,我再查查",转写 01:08–01:18;本稿按凭证日期 2024-03-08 表述【P7】。)

三、借条的出具。 2024-03-10(落款日期 conf 1.000)。借条 OCR 可识别原样文字:"今借到祁晓棠人民币(大写)壹拾 万元整(¥1 0,000.00),用于工地周转,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归还。借款人:闫国栋 身份证号:330106 1978……见证人:____"。金额两行、身份证号、见证人栏均低置信或未识别,以原件为准【P1、P3、P4、P5、P18】。原告【陈述】:借条当日在被告公司办公室书写,卢建平在场;当日另行当面给付现金 10,000 元;借条"应该是十一万"。原告陈述与借条 OCR 是否印证待原件核对,本稿不作认定【P1】。

四、20,000 元的交付。 2024-03-11 18:02 被告(左侧)要求"剩下两万你直接打我公司账户吧,我卡今天转不了了"并提供"杭州筑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农行 6228****7702";2024-03-12 09:47【网银回单 OCR】原告以杭州市西湖区晓棠茶行账户向该公司转账 20,000 元("用途"栏 OCR"住来款",conf 0.300,以原件为准,不猜补);09:50 原告(右侧)"转了,两万",被告(左侧)"OK"。

五、5,000 元收款。 2024-09-02 19:32【转账截图 OCR】被告微信转账 5,000 元,转账说明"先还五千";被告(左侧)称"先还你五千,剩下的年底一起",原告(右侧)复"好"。该款如何在诉请中抵充(本金/利息及顺序)由律师核定【P6】,本稿不直接抵减。

六、3,000 元争议款项。 2024-12-26 16:05 被告(左侧)提出"年底送客户,帮我备十盒明前,多少钱",原告(右侧)报价"十盒三千,按进价给你了",被告复"行";2024-12-31 22:50【转账截图 OCR】被告微信转账 3,000 元并留言(左侧)"转你了,年底了先这样",原告(右侧)复"收到"。原告主张该款系茶叶款,并【陈述】2025-01-04 将十盒明前送至被告公司门卫处(无书面凭证;该日期来源为通话转写中的当事人陈述);留言含义两读,原告本人在 2026-10-13 通话中自认拿不准(转写 00:09–00:36)。定性由律师判断【P9】。

七、到期与展期。 2025-01-03 10:12 原告(右侧)催款(消息首二字 OCR"国标",conf 0.500,内容以原件为准,不猜补);被告(左侧)"今年工程款都压着,再给我半年,六月底前一定还清";原告"那最晚六月底啊,别再拖了";被告"放心"。

八、对账。 2025-03-15 20:08 原告(右侧)微信:"你自己算算,八万加两万,加上写借条那天给你的一万现金,一共十一万,你就还了五千"(原告单方算账口径,非本稿认定);被告(左侧)"知道知道,我心里有数"(是否构成对金额的自认,证据评价待律师)。

九、"两万元"争议。 2025-06-20 13:15 被告(左侧)"上个月我让我老婆给你转了两万,你查一下";原告(右侧)"没收到啊?哪个账户转的,你把记录发我"。现有材料无该笔转账凭证【P10】。

十、催告与失联。 2025-07-02 09:00 原告(右侧)"六月底过了,怎么说";其后聊天同排(OCR y=0.087)出现两处低置信文字(均 conf 0.300):气泡图形(x≈0.175,左侧)与时长"48""(x≈0.383)——按同排位置核为疑似一条语音消息,发送方按气泡位置推断为被告;内容未经听审、无法确认,须以原图及原始手机核验【P17】。2025-09-10 原告(右侧)"再不还钱我只能起诉了";2025-10-08 10:20 原告"在吗",页面显示"消息已发出,但被对方拒收了"【P21】。原告【陈述】此后被告不回消息、电话不通并拉黑。

十一、(法律评价留白) 借贷关系是否成立、本金与利息认定、已收款抵充、时效与管辖等,均由承办律师依法核定,本稿不作判断【P6、P16、P20】。

综上,原告依据现有材料提起诉讼,请求依法裁判。

此致

【管辖法院待定——由承办律师确认,本助手不代查法院信息】【P16】

具状人:祁晓棠(签名待补)

【日期待补】

附:1. 本状为草稿;2. 证据材料见《证据目录》(快捷修正版);3. 起诉前须完成《待核清单》P1–P22 各项补件与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