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核与待定清单（起诉状、证据目录配套）

一、当事人信息【材料中未直接记载，一律待核】
1. 原告：出生日期、民族、公民身份号码、详细住址、联系电话、茶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 被告：公民身份号码后段（借条该处被指印遮挡，仅可辨"330106 1978"）、民族、
   现住址（自述曾住文三路，后搬迁）、手机139××××5821机主实名。

二、金额类【待定／待核】
3. 本金主张口径：110,000元（已还5,000元主张抵充利息）还是105,000元（认可抵充本金）。
   微信里被告原话是"先还你五千"，未指明抵充对象；按民法典第561条未指明时先抵利息，
   我方暂按110,000元列诉请，风险是法院认定抵本金后诉请部分不获支持。待定。
4. "利息按一分算"的口径：按交易习惯主张月利率1%（年12%）。合同成立时（2024年3月）
   一年期LPR为3.45%，四倍上限13.8%，12%未超限；但若对方辩称应按年利率10%理解，差额
   不小。按月1%还是年10%，待定。
5. 计息起算日：按三笔分别自实际出借日（2024年3月8日／3月10日／3月12日）起算，还是
   统一自借条日期起算；已付5,000元抵充利息的具体时点截算。暂按三笔分别起算列明，
   待定。
6. 利息暂计总额：待起诉日期确定后按选定口径计算。待定。
7. 2025年5月被告所称"我老婆给你转了两万"：需调取原告名下个人账户及茶行账户2025年
   5月前后流水核实。确未收到→作为证据回应抗辩；曾收到→诉请金额相应调整。待核，
   影响本金2万元。
8. 2024年12月31日的3,000元定性：我方按茶叶货款主张（有12月26日议价聊天＋十盒明前
   送货事实），但该日恰为借条还款期限届满日，被告"年底了先这样"一语有解释空间，
   法庭上可能被认定为还款。定性风险待定（影响金额3,000元）。

三、定性／程序类【待定】
9. 是否追加杭州筑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共同被告：20,000元直接进入公司账户、借款用途
   为工地周转、被告微信名标注"筑岸装饰"，符合"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单位
   经营"的路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相应条款），但需先查该公司登记信息确认闫国栋是否
   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待核：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追加则管辖、诉请、
   证据目录均需调整。待定。
10. 管辖法院：暂列西湖区法院（原告住所地＝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被告经常居住地查明
    后如在外地，对方可能提管辖异议。待定。
11. 借条污损处内容：原告对着灯看了"好像有一笔，又好像没有"。庭前务必与原件核对
    该处是否载有利息条款或现金收讫记载；如影响金额认定，考虑申请文检鉴定。待核。
12. 证人卢建平：借条见证人栏空白，其仅口头表示"可以帮我说话但不想去法院"。被告微信
    自认（3月15日）已能覆盖1万现金交付，是否仍申请证人出庭，权衡后待定。
13. 2025年7月2日被告发过一条48秒微信语音（未保存文字）：内容可能涉及还款承诺或
    账户信息，请原告检查手机微信里该语音是否仍可播放、导出。待核。
14. 8万转账日期：以银行凭证2024年3月8日为准。当事人此前自述"3月5号转的8万"有误，
    其在10月13日通话中已自行提出更正，两份材料以转账截图为准。

（另：转写文件中"一月四号放到他们公司门卫"指2025年1月4日茶叶送货，仅涉茶叶货款
事实，不影响借款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