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修改版，再改几处，直接改在两份修改版上：
1. 1月3日是原告先问"钱什么时候能还"，被告才说再给半年，别写成被告请求宽限。
2. 3月15日对账是原告算的账，被告只回了"知道知道，我心里有数"，别写成被告确认或自认，算不算自认留给我定。
3. 3,000元是茶叶款还是还款还没定，正文别写"并非还款"，写成原告的主张。
4. 原告住址材料里只有茶行在西湖区，住所别写西湖区，管辖那句一并标待核。
5. "栋哥｜筑岸装饰"这个微信号是不是闫国栋本人，用材料衔接一下，接不上的列进待补。
6. 待核与待定清单里的3月25日也改成3月15日。
7. 这几份要交出去，把引用核对结果、修改清单这些工作文件的话删掉。
不要动这个文件夹以外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