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接终稿说明(本轮:补入原第2轮转写并核实两处转述来源、住所不以经营地推定、
证据目录分列已收/待补、脚本遇未核参数先停且结果按序另存不覆盖)
修订日期:2026-10-25 本批文件(本文件夹共8件):起诉状、证据目录、待核清单三份完整文稿; 《通话转写-原第2轮.txt》(转写原件,随批收入);《利息计算-交接终稿.py》; 运行结果 运行1~运行4 共四份(按序另存、均未覆盖;运行4为当前有效结果, 运行1–3为过程版本,其中运行1–2基于错误的核实预期、运行3因转写件未入批而互引 未过,均被运行4取代,留存作版本记录);本说明。 工作目录内原稿、《修正版》《终稿》各批均未改动,版本保留。
一、两处转述来源的核实结论(已对照转写原件逐字核对)
核实过程说明:本轮初,交接记录中未见转写文本,曾据卷内可见材料误判"卢建平 出庭意愿之说来源不明"并撤回标注;随后转写原件《通话转写-原第2轮.txt》提供到位, 逐字核对后更正该误判,以下为最终核实结论。
- 3,000元"拿不准他啥意思":出处为转写00:28–00:36,系原告(说话人B,依转写头注
推断为来访人)当场自述"我现在也拿不准他啥意思,是说茶叶钱先这样,还是说还钱 先还这些"——非第三人转述。同段00:09–00:23原告又称"那个三千块,我回去想了想, 应该是茶叶钱"(事后判断)。"事后倾向"与"拿不准"两处如实并存于清单第8项; 起诉状仅表述为"原告主张",庭前统一口径。
- 卢建平出庭意愿:出处为转写00:57–01:03,系原告转述卢建平原话:"问了,他说
那天给现金他在场,可以帮我说话,但是不想去法院"——此前各稿"(原告转述)"的 标注正确,本轮已补注出处与时间点(证据七备注③、清单第12项)。转述属实、但属 传闻,说话人归属依转写头注推断,证明力与是否需证人到庭待承办律师定。
- 说话人身份:转写头注载明A/B系聚类编号、"不代表真实身份",B=来访人系依据内容的
推断——文书引用处均已注明此局限;关键段(00:28–00:36、00:57–01:03)音频回听 确认为待办,本轮未播放音频。
二、转写引据的补入
转写原件随批收入(复制件与工作目录原件经cmp逐字节一致)。清单第18项改为"转写文本 原件已提供"并列转写引据一览表(00:09–00:23/00:23–00:26/00:28–00:36/00:42–00:50/ 00:51–00:55/00:57–01:03/01:04–01:18/01:19–01:26),逐条注明说话人与用途;起诉状 相应段落补注出处(茶叶送货00:09–00:23、1万现金01:04–01:18问答、污损处00:42–00:50、 8万日期更正01:08–01:18入清单第14项)。
三、住所与管辖的修正
- 原告住址段、清单第1项:改为"材料未载明原告住所地;茶行位于西湖区**系经营地,
不得据以推定住所地**";被告现住址注明未载明("曾住文三路"保留原告转述标注, 且原告自述"后来好像搬了")。
- 管辖(起诉状"此致"、清单第10项):改为前提事实均未落实——双方住所地/经常居住地
均待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规则如何落地待地址查明后由承办律师核定。
四、证据目录已收/待补分列
每组证据增设"状态"行并在头部汇总:已收——证据一照片、证据二、证据三(部分)、 证据四、证据五(回单),在卷图片6张(逐一列出文件名);待补——借条原件当庭出示、 银行流水回单、其余截图与完整性固定、茶行流水、营业执照、证人证言、身份证复印件。 证据七为"待补·待定",证明对象标注"拟证明事项,系原告主张"。
五、脚本的改动(利息计算-交接终稿.py)
- 结果按序另存:利息计算结果-交接终稿_运行N.txt,N自动递增,绝不覆盖(运行1–4
并存可证)。
- 正式计算遇未核参数先停:参数区全部默认未核,报告列明缺项后中止,不产出可填入
诉请的金额。
- 演示算例中性组合并列(前置声明+六组合):月1%、年10%仅系"一分"候选理解示例
(非穷尽、非唯一口径);抵息/抵本并列无默认;分配口径未定的组合不出数;抵本 组合仅给"界限值"并标注非结果。可算组合演示值(截止2026-10-25):组合一(月1%× 抵息)净30,203.34元;组合四(年10%×抵息)净23,934.25元;组合六(LPR演示值3.0%, 未经核定)4,151.10元。
- 全量核对(运行4零未通过):待定标记11项、已撤回结论7项、互引(按实际文件名,
含转写原件+清单第1–18项编号)、证据已收≥5/待补≥6及6张在卷图片名、转写来源与 误判撤回核对("来源不明"旧结论已移除、"(原告转述)"已恢复并补出处)、三稿 一致性23项。
六、未决项(须承办律师核定)
计息方案;起诉日;"一分"口径(月1%/年10%仅为候选示例);5,000元抵充口径(抵本需另 核定分配);3,000元定性(认定还款需另核抵减口径);展期效力;管辖法院(双方地址 查明后);LPR适用数值;证人出庭意愿的庭前落实(转述已属实,是否需证人到庭待定); 关键段音频回听确认;其余见清单第1–17项。
七、如实声明
本轮未播放、未转写音频;转写引文已对照原件逐字核对,说话人身份局限已注明;未查看 图片像素(读图工具受限),图片内容以OCR文字与末轮核对结果为准;INPUTS.json 未读。 本批文件为起草辅助成果,不构成已完成的法律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