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核与待定清单(修正版,起诉状、证据目录配套) 一、当事人信息【材料中未直接记载,一律待核】 1. 原告:出生日期、民族、公民身份号码、详细住址、联系电话;茶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 主体类型("个体工商户"系起草推定,材料未载明,以营业执照登记为准——若登记类型 不同,证据六"茶行账户款项系原告所有"及当事人列置需相应调整)。 2. 被告:公民身份号码后段(借条照片中该处被遮挡——据核对系拍照时被手指遮挡,以借条 原件核对为准;另捺印位于借款人签名处,签名局部被指印覆盖)、民族、出生日期、 现住址("曾住文三路"系原告转述,非被告自述)、手机139××××5821机主实名。 二、金额类【待定/待核】 3. 本金主张口径:110,000元(已还5,000元主张抵充利息)还是105,000元(认可抵充本金)。 微信里被告原话是"先还你五千",未指明抵充对象;按民法典第561条未指明时先抵利息, 我方暂按110,000元列诉请,风险是法院认定抵本金后诉请部分不获支持。待定。 4. "利息按一分算"的口径:按交易习惯主张月利率1%(年12%)。合同成立时(2024年3月) 一年期LPR为3.45%,四倍上限13.8%,12%未超限;但若对方辩称应按年利率10%理解,差额 不小。按月1%还是年10%,待定。 5. 计息起算日:按三笔分别自实际出借日(2024年3月8日/3月10日/3月12日)起算,还是 统一自借条日期起算;已付5,000元抵充利息的具体时点截算。暂按三笔分别起算列明, 待定。 6. 利息暂计总额:待起诉日期确定后按选定口径计算。待定。 7. 2025年5月被告所称"我老婆给你转了两万":需调取原告名下个人账户及茶行账户2025年 5月前后流水核实。确未收到→作为证据回应抗辩;曾收到→诉请金额相应调整。待核, 影响本金2万元。 8. 2024年12月31日的3,000元定性:我方按茶叶货款主张(有12月26日议价聊天+十盒明前 送货事实),但该日恰为借条还款期限届满日,被告"年底了先这样"一语有解释空间, 法庭上可能被认定为还款。定性风险待定(影响金额3,000元)。 另:2026年10月13日通话录音转写中,原告对该节自述"拿不准他啥意思"(00:28–00:36; 本次整理未重听录音,以转写文本为准),庭前需与客户统一该节口径。 三、定性/程序类【待定】 9. 是否追加杭州筑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共同被告:20,000元直接进入公司账户、借款用途 为工地周转、被告微信名标注"筑岸装饰",符合"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单位 经营"的路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相应条款),但需先查该公司登记信息确认闫国栋是否 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待核: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追加则管辖、诉请、 证据目录均需调整。待定。 10. 管辖法院:暂列西湖区法院(原告住所地=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被告经常居住地查明 后如在外地,对方可能提管辖异议。待定。 11. 借条污损处内容:原告对着灯看了"好像有一笔,又好像没有"。庭前务必与原件核对 该处是否载有利息条款或现金收讫记载;如影响金额认定,考虑申请文检鉴定。待核。 12. 证人卢建平:借条见证人栏空白,其仅口头表示"可以帮我说话但不想去法院"(原告 转述)。2025年3月15日对账中被告回复"知道知道,我心里有数",能否认定为自认待定 (与起诉状、证据目录同处标注一致);该节与证人证言的补强关系及是否申请证人 出庭,权衡后待定。 13. 2025年7月2日被告发过一条48秒微信语音(未保存文字):内容可能涉及还款承诺或 账户信息,请原告检查手机微信里该语音是否仍可播放、导出。待核。 14. 8万转账日期:以银行凭证2024年3月8日为准。当事人此前自述"3月5号转的8万"有误, 其在10月13日通话中已自行提出更正,两份材料以转账截图为准。 15. 借条形式细节:借条照片全文(含"闫国栋"三字)呈同一字体,签名是否手写、捺印 位置,均需庭前核对原件确认;借条出具后如何交付原告,材料中无直接记载(微信 记录仅见被告2024年3月8日称"借条我这两天写好给你")。待核。 16. 截图补齐与固定:咨询记录载客户带来截图"共十几张",现卷内仅6张图片;立案前 补齐全部截图,并对微信聊天记录办理原始载体固定(导出录屏或公证)。 (另:转写文件中"一月四号放到他们公司门卫"指2025年1月4日茶叶送货,仅涉茶叶货款 事实,不影响借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