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诉状·证据目录 核对表

- 核对日期：2026-10-16
- 核对对象：《起诉状草稿.txt》《证据目录草稿.txt》全部内容
- 核对依据：`材料/` 文件夹内全部文件。截图上的日期、时间、金额、原话均**按图上原样**核对（微信长截图已放大逐屏辨读）。
- 结论标记：✅ 一致　⚠️ 对不上／有出入　❓ 材料中找不到（维持待核）　📝 备注提示

## 结论摘要

起诉状与证据目录中的引文全部与图上原话逐字吻合（含借条污损位置、金额写法），三笔款项的日期、金额、账号与凭证截图一致。发现 **7 处需要处理的问题**：

1. ⚠️ **对账日期错**：两稿均写 2025年3月25日，微信长截图上原样为 **"2025年3月15日 20:08"**（`材料/微信聊天长截图_栋哥.png`，已放大确认是"15"非"25"）。
2. ⚠️ **明示起诉日期错**：起诉状写 2025年8月10日，长截图上原样为 **"2025年9月10日 15:00"**（消息"再不还钱我只能起诉了"）。8月10日无任何材料支持。
3. ⚠️ **3,000元转账时间两稿互相矛盾**：起诉状写"22时47分"（微信聊天内转账卡片时间，图上确为 22:47）；证据目录写"22时50分"（账单详情截图"收款时间 2024-12-31 22:50"）。两张图各自没错，是"发送/卡片时间"与"收款时间"之差；但同一笔款两份文书写法不同，立案前应统一口径（建议表述为"转账卡片显示22:47，账单详情显示收款时间22:50"或统一采用其一）。5,000元同理（卡片19:30／账单19:32），但起诉状未写时间，不构成冲突。
4. ⚠️ **被告电话出处标注不符**：起诉状第11行标"139××××5821【微信所留】"，该号码在材料中**仅见于咨询记录**（"客户提供，未核实是否本人实名"），微信长截图中未出现此号码。应改为"当事人提供"。"机主实名待核"的标注本身无问题。
5. ⚠️ **交叉引用错误**：起诉状第66–67行 48秒语音待核处写"见清单第11项"，对应事项实为清单**第13项**（第11项是借条污损）。
6. ⚠️ **交叉引用错误**：证据目录说明第3条"追加共同被告……见清单第7项"，对应事项实为清单**第9项**（第7项是2025年5月流水）。
7. ⚠️ **证据目录遗漏现有材料**：证据五（茶行流水）标"待补、向开户行调取"，但材料夹内已有 `IMG_20251011_203312.jpg` **网上银行电子回单**：2024-03-12 09:47、20,000.00元、付款户名"杭州市西湖区晓棠茶行"（账号****8841）、收款户名"杭州筑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账号6228\*\*\*\*\*\*\*\*7702）、用途"往来款"。该回单已覆盖证据五的第一项证明对象，建议直接列为证据（流水仍可补强）。**注意：回单"用途"栏为"往来款"而非"借款"**，主张该笔款项性质时需依赖聊天记录补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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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诉状逐项核对

### （一）当事人信息

| # | 起诉状表述（行号） | 材料原文／图上原样 | 出处 | 结论 |
|---|---|---|---|---|
| 1 | 原告祁晓棠（3行） | "今借到**祁晓棠**人民币…"；付款账户"**祁晓棠** 6217…0526"；来访人"祁晓棠，女" | 借条图；IMG_20240308转账截图；咨询记录4行 | ✅ |
| 2 | 女，2026年10月咨询时自称39岁（3行） | "来访人：祁晓棠，女，自称39岁"，咨询时间2026年10月12日 | 咨询记录3–4行 | ✅ |
| 3 | 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详细住址、电话（3–4行） | 材料中无记载 | — | ❓ 已标待核，与材料相符 |
| 4 | 晓棠茶行（个体工商户）（5行） | "在杭州西湖区开茶叶店'晓棠茶行'"；回单付款户名"**杭州市西湖区晓棠茶行**" | 咨询记录4行；IMG_20251011电子回单 | ✅ 全称以回单为准 |
| 5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待核（5行） | 材料中无 | — | ❓ 已标待核 |
| 6 | 被告闫国栋，男（7行） | 借条借款人"**闫国栋**"；转账截图收款人"**闫国栋**"；聊天中"我让我老婆给你转了两万"（男性口吻推断） | 借条图；转账截图；长截图6月20日段 | ✅（性别系推断，已标待核） |
| 7 | 身份证号段"330106 1978"，后段被指印遮挡（8–9行） | 借条图上"身份证号：330106 1978"，其后被手指遮住，可见部分到此为止 | IMG_20261012_借条.jpg | ✅ 与图上原样一致 |
| 8 | 曾住"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某小区"（10行） | "以前住文三路那边一个小区，后来好像搬了，不清楚" | 咨询记录29行 | ✅（口述；"西湖区"为草稿补加，材料未载，与文三路实际区划不悖） |
| 9 | 电话139××××5821"微信所留"（11行） | 该号码仅见于"手机：139xxxx5821（客户提供，未核实是否本人实名）"；微信长截图中无此号码 | 咨询记录28行 | ⚠️ 出处应改"当事人提供"，非"微信所留" |
| 10 | 微信名"栋哥｜筑岸装饰"（证据目录22行） | 长截图顶部标题"**栋哥｜筑岸装饰**" | 微信长截图首行 | ✅ |

### （二）诉讼请求

| # | 起诉状表述 | 材料依据 | 结论 |
|---|---|---|---|
| 11 | 本金110,000元＝80,000＋10,000＋20,000（18行） | 8万：转账截图；2万：电子回单；1万现金：仅口述＋被告微信自认（见#24） | ✅（1万元交付方式见#24） |
| 12 | 备选105,000元＝110,000−5,000（19行） | 5,000元还款见#17 | ✅ 口径待定已标注 |
| 13 | 计息基数及起算日：8万自2024-03-08、1万自2024-03-10、2万自2024-03-12，月1%（21–23行） | 三笔交付日与凭证一致（3-08转账、3-10借条/现金、3-12回单）；"月利率1%"系对"利息按一分算"的解释，清单第4项已标待定 | ✅ 待定已标注 |
| 14 | 备选：自2025年7月1日（展期届满次日）起按LPR（28–29行） | 展期至"六月底前"（见#26），次日为7月1日，内部一致 | ✅ |

### （三）事实与理由（按诉状叙述顺序）

| # | 起诉状表述（行号） | 材料原文／图上原样 | 出处 | 结论 |
|---|---|---|---|---|
| 15 | 经商会活动相识；2024年3月5日21时许被告微信提出借款（35行） | "前几年在商会认识的朋友"；长截图"**2024年3月5日 21:14**"首条消息 | 咨询记录15行；长截图 | ✅（相识系口述） |
| 16 | 引"工地甲方款压着，工人工资等不了了"（36行） | 图上原话："晓棠，跟你商量个事。**转塘那个工地**甲方款压着，工人工资等不了了，能不能先周转我十万？" | 长截图3月5日段 | ✅ 节引文字吻合（原话前有"转塘那个"，节引不改变原意；"转塘"与咨询记录"公司在转塘那边"互证） |
| 17 | 请求借款100,000元；引"年底前肯定还清，利息按一分算，不让你吃亏"（36–37行） | "能不能先周转我**十万**？"；"**年底前肯定还清，利息按一分算，不让你吃亏**"逐字一致 | 长截图3月5日段 | ✅ |
| 18 | 2024年3月8日14时22分转账80,000元，附言"借款"，收款人闫国栋，账号6214\*\*\*\*3337招商银行（39–40行） | 图上：80,000.00、交易成功、收款人闫国栋、收款账号"6214 \*\*\*\* \*\*\*\* 3317 招商银行"、附言"借款"、交易时间"**2024-03-08 14:22:36**"；聊天3月8日14:30"先转你八万了，你看下"/"八万收到了，谢谢妹子" | IMG_20240308_142240.jpg；长截图3月8日段 | ✅ |
| 19 | 2024年3月10日出具借条（40行） | 借条落款"**2024年3月10日**"；聊天3月8日"借条我这两天写好给你" | 借条图；长截图 | ✅ |
| 20 | 借条引文："今借到祁晓棠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1□0,000.00），用于工地周转，于2024年12月31日前归还"（41–42行） | 图上："今借到祁晓棠人民币 (大写) 壹拾〔污渍〕万元整 (¥1〔污渍〕0,000.00)，用于工地周转，于2024年12月31日前归还。"污渍位置与"□"一一对应 | IMG_20261012_借条.jpg | ✅ 逐字一致 |
| 21 | 借款人处签名捺印、载明身份证号（42–43行） | 图上"借款人：闫国栋"旁有红色指印；"身份证号：330106 1978…" | 借条图 | ✅ |
| 22 | 大写及小写受茶水渍染（43行） | "金额那块被茶水洇了一下"；"那块水渍原件上也看不太清" | 咨询记录19行；转写00:42–00:50 | ✅（污渍本身图上可见） |
| 23 | 结合微信自认为壹拾壹万元（43行） | 3月15日对账"一共十一万"/"知道知道，我心里有数"（见#28） | 长截图 | ✅（日期见问题1） |
| 24 | 借条当日当面交付现金10,000元，店内营业款、无取款记录（44行） | "当天又当面给了1万现金，'他说工人要现金'"；"是店里收银抽屉里拿的，没有取款记录"；微信自认"写借条那天给你的一万现金" | 咨询记录17行；转写01:08–01:18；长截图3月15日段 | ✅（口述＋对方微信自认，无书证，与清单第12项一致） |
| 25 | 2024年3月11日微信指示余款转公司账户，提供户名"杭州筑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农行账号6228\*\*\*\*7702（46–47行） | "2024年3月11日 18:02"："剩下两万你直接打我公司账户吧，我卡今天转不了了"；"杭州筑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农行 6228 \*\*\*\* \*\*\*\* 7702" | 长截图3月11日段 | ✅ 逐字一致 |
| 26 | 3月12日自茶行账户转账20,000元，被告回复"OK"（47–48行） | 电子回单：2024-03-12 09:47、20,000.00、付款户名"杭州市西湖区晓棠茶行"、收款户名"杭州筑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6228\*\*\*\*7702、用途"往来款"；聊天3月12日09:50"转了，两万"（所附图片"已过期或被清理"）→"OK" | IMG_20251011_203312.jpg；长截图3月12日段 | ✅（日期、金额、账户全符；回单"用途：往来款"见问题7提示；证据目录未列此回单） |
| 27 | 2024年9月2日微信转账5,000元，引"先还你五千，剩下的年底一起"（50行） | 账单详情：+5,000.00、转账说明"**先还五千**"、收款时间"**2024-09-02 19:32**"；聊天卡片时间19:30，其后文字消息"**先还你五千，剩下的年底一起**"逐字一致 | Screenshot_20251011_204501.jpg；长截图9月2日段 | ✅ |
| 28 | 2025年3月25日对账及引文（59–61行） | 图上时间戳为"**2025年3月15日 20:08**"；引文"你自己算算，八万加两万，加上写借条那天给你的一万现金，一共十一万，你就还了五千"及回复"知道知道，我心里有数"**逐字一致** | 长截图（放大确认"15"） | ⚠️ **引文对、日期错：应为3月15日**（问题1） |
| 29 | 2024年12月26日订购十盒明前茶叶、价款3,000元按进价（52–53行） | "2024年12月26日 16:05"："年底送客户，帮我备十盒明前，多少钱"/"**十盒三千，按进价给你了**"/"行" | 长截图12月26日段 | ✅ 逐字一致 |
| 30 | 茶叶2025年1月4日送至被告公司门卫（53行） | "我给他备了十盒明前，一月四号放到他们公司门卫那儿了"（清单尾注：指2025-01-04） | 转写00:09–00:23 | ✅（仅2026-10-13通话口述，无书证） |
| 31 | 2024年12月31日**22时47分**转账3,000元，系茶叶货款并非还款（53–54行） | 聊天卡片时间"2024年12月31日 **22:47**"（¥3,000.00、已收款）；账单详情截图"收款时间 **2024-12-31 22:50**"、转账说明空白；聊天"转你了，年底了先这样"（清单第8项引"年底了先这样"✅） | 长截图12月31日段；Screenshot_20251011_204530.jpg | ⚠️ 22:47与证据目录22:50系两图口径不同，两稿应统一（问题3）；3,000元定性风险清单第8项已标 |
| 32 | 2025年1月3日催告，被告承诺"六月底前一定还清"，展期至2025年6月30日（56–57行） | "2025年1月3日 10:12"："国栋，年底到期了，钱什么时候能还?"/"今年工程款都压着，再给我半年，**六月底前一定还清**"/"那最晚六月底啊，别再拖了"/"放心" | 长截图1月3日段 | ✅ 引文逐字一致；"6月30日"为合理归纳 |
| 33 | 2025年6月20日被告称"上个月我让我老婆给你转了两万"，原告未收到、索要记录未果（63–64行） | "2025年6月20日 13:15"："**上个月我让我老婆给你转了两万**，你查一下"/"没收到啊？哪个账户转的，你把记录发我"（其后至7月2日无回复记录）；"根本没收到" | 长截图6月20日段；咨询记录23行 | ✅（节引文字吻合；是否确未收到需5月流水，清单第7项已标） |
| 34 | 2025年7月2日催告，被告仅回复一条48秒语音；待核引"清单第11项"（66–67行） | "2025年7月2日 09:00"："六月底过了，怎么说"＋48秒语音条；48秒语音待核事项在清单**第13项** | 长截图7月2日段；待核清单38–39行 | ✅ 事实一致；⚠️ **交叉引用应为第13项**（问题5） |
| 35 | 2025年8月10日原告明示将起诉（67行） | 图上为"**2025年9月10日 15:00**"："再不还钱我只能起诉了"；8月10日在材料中无出处 | 长截图（放大确认"9月10日"） | ⚠️ **对不上：应为2025年9月10日**（问题2） |
| 36 | 2025年10月8日起消息被拒收（拉黑）（67–68行） | "2025年10月8日 10:20"："在吗"＋红色感叹号＋"消息已发出，但被对方拒收了。" | 长截图10月8日段 | ✅（只写日期，与图符） |
| 37 | 展期届满后除5,000元外未再还款、未付利息，均标待核（68行） | "就还过一次，五千"（口述）；现有长截图内无其他付款记录 | 咨询记录21行；长截图全篇 | ✅ 已标待核（完整性依赖庭前固定，证据三备注①已列） |
| 38 | "一分"=月利率1%、未超四倍上限（72–73行）；清单第4项LPR 3.45%、上限13.8% | 聊天原话"利息按一分算"；LPR数值为**材料外**公开数据（2024年3月一年期LPR 3.45%，四倍13.8%，与本核对人掌握的公告一致，立案前可再复核） | 长截图；清单12–14行 | ✅ 解释口径待定已标；LPR注为材料外数据 |
| 39 | 管辖：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原告住所地西湖区（81–82行） | 原告详细住址材料未载（待核）；法律依据属适用问题 | 待核清单32–33行 | ❓ 事实部分待核已标 |
| 40 | 起草说明3：通话录音2026-10-13系内部沟通不作为证据（96行） | 录音文件名"通话录音_20261013_1032.m4a"；转写内容确为原告与助理林可沟通 | 材料夹；转写文件 | ✅ |

## 二、证据目录逐项核对

| # | 证据目录表述（行号） | 材料原文／图上原样 | 出处 | 结论 |
|---|---|---|---|---|
| 41 | 证据一借条：2024年3月10日出具，原件现存原告处（8行） | 借条落款日期一致；"找到了，在保险柜里" | 借条图；转写00:37–00:50 | ✅ |
| 42 | 证据一证明对象：110,000元、2024-12-31前归还、签名捺印及身份证号（9–11行） | 与借条图逐一相符（污损处以"□"对应） | 借条图 | ✅ |
| 43 | 证据一备注①引原告自述"好像有一笔，又好像没有"；见清单第11项（13–14行） | 转写原话"我对着灯看了半天，**好像有一笔，又好像没有**"；清单第11项即借条污损事项 | 转写00:42–00:50；清单34–35行 | ✅ |
| 44 | 证据一备注②见证人栏空白，卢建平未签字（14行） | 图上"见证人："后空白 | 借条图 | ✅ |
| 45 | 证据二：2024-03-08 14时22分、80,000元、6214\*\*\*\*3337招商银行、附言"借款"（17–19行） | 与转账截图全同（图上时间14:22:36） | IMG_20240308_142240.jpg | ✅ |
| 46 | 证据三：微信名、期间2024-03-05至2025-10-08、长截图一张（22–23行） | 与长截图首末时间戳及文件相符 | 微信长截图 | ✅ |
| 47 | 证据三证明对象1–4、6、7引文（24–31行） | "年底前肯定还清，利息按一分算，不让你吃亏"／"十盒三千，按进价给你了"／"六月底前一定还清"／"上个月我让我老婆给你转了两万"——均逐字吻合；各日期（3-5、3-11、12-26、1-3、6-20、7月至10月）与图符 | 长截图 | ✅ |
| 48 | 证据三证明对象5：2025年**3月25日**对账（28–29行） | 图上"**2025年3月15日** 20:08" | 长截图 | ⚠️ 同问题1 |
| 49 | 证据三备注②："转了，两万"所附图片已过期（32–33行） | 图上"（图片已过期或已被清理）" | 长截图3月12日段 | ✅ |
| 50 | 证据四1：9月2日19时32分、5,000元、附言"先还五千"（37行） | 账单详情：19:32、+5,000.00、"先还五千"（图上字段名为"**转账说明**"，非"附言"；文字内容一致） | Screenshot_20251011_204501.jpg | 📝 字段名可改"转账说明"，内容无误 |
| 51 | 证据四2：12月31日**22时50分**、3,000元、无还款说明（38–39行） | 账单详情：22:50、+3,000.00、转账说明空白 | Screenshot_20251011_204530.jpg | ✅ 与账单图符；⚠️ 与起诉状22:47口径不一（问题3） |
| 52 | 证据五：茶行流水待补，证明3-12转筑岸20,000元；流水覆盖2025年5月（41–44行） | **材料夹内已有电子回单截图**（2024-03-12 09:47、20,000元、茶行→筑岸、6228\*\*\*\*7702、用途"往来款"）可先列为证据；2025年5月流水确无，待调取 | IMG_20251011_203312.jpg | ⚠️ 遗漏现有回单（问题7）；见清单第7项引用正确 |
| 53 | 证据六营业执照、证据八身份证：待补，原告承诺下周一前提供（46–48、56–58行） | "身份证，营业执照这些，下周一前能拿过来吗？"；咨询记录"今天没带的" | 转写01:19–01:26；咨询记录38–44行 | ✅ |
| 54 | 证据七卢建平：在场见证现金1万；不愿出庭；借条见证人栏空白（50–54行） | "老卢（卢建平，两人共同的朋友）在场"；"那天给现金他在场，可以帮我说话，但是不想去法院"；见清单第12项✅ | 咨询记录17行；转写00:57–01:03 | ✅（此处引"证据三第5项"自认，日期同问题1） |
| 55 | 说明1：通话录音不作为证据（62行） | 同#40 | 转写文件 | ✅ |
| 56 | 说明3：追加共同被告需补材料，见清单第**7**项（64–65行） | 追加共同被告事项为清单**第9项**（第7项是2025年5月流水） | 待核清单27–33行 | ⚠️ **应为第9项**（问题6） |

## 三、材料中找不到／仅口述、维持待核的事项（两稿均已标注，核对确认无材料可补）

| 事项 | 两稿标注位置 | 材料中最近似的记载 |
|---|---|---|
| 原告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详细住址、电话、茶行信用代码 | 起诉状3–5行；清单一.1 | 仅"自称39岁"、开茶行；身份证、营业执照客户承诺下周一提供 |
| 被告身份证号后段、民族、出生日期、现住址、手机实名 | 起诉状7–11行；清单一.2 | 借条仅见"330106 1978"，其后被指印遮挡（图上原样如此） |
| 2025年5月被告之妻"转2万"是否收到 | 起诉状64行；清单二.7 | 仅聊天"上个月我让我老婆给你转了两万"与原告"没收到啊"，无流水 |
| 借条污损处是否另有记载（利息条款/收讫） | 清单三.11 | 转写"好像有一笔，又好像没有"；需原件核对 |
| 48秒语音内容 | 起诉状66行；清单三.13 | 图上仅有"48″"语音条，无文字 |
| 8万转账聊天日期 | 清单三.14 | 聊天"先转你八万了"为3月8日14:30，与银行凭证2024-03-08 14:22:36同日吻合；客户此前"3月5号转的"口述已由其本人更正（转写01:08–01:18） |

## 四、备注（核对人观察，供承办律师参考，非材料原文）

1. **借条污损处的字形观察**：大写"壹拾〔污〕万元整"的污渍恰在"拾"与"万"之间占一个字位——若金额为壹拾万元整，该处本无字符；存在字位污渍更支持"壹拾**壹**万"的读法。小写"¥1〔污〕0,000.00"则110,000（污住第二个"1"）与100,000（污住第一个"0"）两种读法在字形上均兼容。仍以原件核对／文检鉴定为准（清单三.11）。
2. 两处被告原话为节引（"工地甲方款压着…""上个月我让我老婆给你转了两万"），文字均与图上原话逐字吻合，仅截取前半句，不改变原意；如需绝对严谨可在庭审引用时读全句。
3. 清单第4项 LPR 3.45%（2024年3月，年化上限13.8%）为材料外公开数据，与本核对人掌握的央行公告一致，建议立案前按当期公告再复核一次。
4. 咨询记录称客户带来"转账记录、微信聊天共十几张"，材料夹内现有5张凭证/截图＋1张长截图；电子回单（问题7）应即"转账记录"之一，其余是否另有截图在客户处，庭前固定时一并向其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