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接终稿说明（本轮：补入原第2轮转写并核实两处转述来源、住所不以经营地推定、
# 证据目录分列已收/待补、脚本遇未核参数先停且结果按序另存不覆盖）

修订日期：2026-10-25
本批文件（本文件夹共8件）：起诉状、证据目录、待核清单三份完整文稿；
《通话转写-原第2轮.txt》（转写原件，随批收入）；《利息计算-交接终稿.py》；
运行结果 运行1～运行4 共四份（按序另存、均未覆盖；**运行4为当前有效结果**，
运行1–3为过程版本，其中运行1–2基于错误的核实预期、运行3因转写件未入批而互引
未过，均被运行4取代，留存作版本记录）；本说明。
工作目录内原稿、《修正版》《终稿》各批均未改动，版本保留。

## 一、两处转述来源的核实结论（已对照转写原件逐字核对）

**核实过程说明**：本轮初，交接记录中未见转写文本，曾据卷内可见材料误判"卢建平
出庭意愿之说来源不明"并撤回标注；随后转写原件《通话转写-原第2轮.txt》提供到位，
逐字核对后**更正该误判**，以下为最终核实结论。

1. 3,000元"拿不准他啥意思"：出处为转写00:28–00:36，系原告（说话人B，依转写头注
   推断为来访人）当场自述"我现在也拿不准他啥意思，是说茶叶钱先这样，还是说还钱
   先还这些"——**非第三人转述**。同段00:09–00:23原告又称"那个三千块，我回去想了想，
   应该是茶叶钱"（事后判断）。"事后倾向"与"拿不准"两处如实并存于清单第8项；
   起诉状仅表述为"原告主张"，庭前统一口径。
2. 卢建平出庭意愿：出处为转写00:57–01:03，**系原告转述卢建平原话**："问了，他说
   那天给现金他在场，可以帮我说话，但是不想去法院"——此前各稿"（原告转述）"的
   标注正确，本轮已补注出处与时间点（证据七备注③、清单第12项）。转述属实、但属
   传闻，说话人归属依转写头注推断，证明力与是否需证人到庭待承办律师定。
3. 说话人身份：转写头注载明A/B系聚类编号、"不代表真实身份"，B=来访人系依据内容的
   推断——文书引用处均已注明此局限；关键段（00:28–00:36、00:57–01:03）音频回听
   确认为待办，本轮未播放音频。

## 二、转写引据的补入

转写原件随批收入（复制件与工作目录原件经cmp逐字节一致）。清单第18项改为"转写文本
原件已提供"并列转写引据一览表（00:09–00:23／00:23–00:26／00:28–00:36／00:42–00:50／
00:51–00:55／00:57–01:03／01:04–01:18／01:19–01:26），逐条注明说话人与用途；起诉状
相应段落补注出处（茶叶送货00:09–00:23、1万现金01:04–01:18问答、污损处00:42–00:50、
8万日期更正01:08–01:18入清单第14项）。

## 三、住所与管辖的修正

- 原告住址段、清单第1项：改为"材料未载明原告住所地；茶行位于西湖区**系经营地，
  不得据以推定住所地**"；被告现住址注明未载明（"曾住文三路"保留原告转述标注，
  且原告自述"后来好像搬了"）。
- 管辖（起诉状"此致"、清单第10项）：改为前提事实均未落实——双方住所地/经常居住地
  均待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规则如何落地待地址查明后由承办律师核定。

## 四、证据目录已收/待补分列

每组证据增设"状态"行并在头部汇总：已收——证据一照片、证据二、证据三（部分）、
证据四、证据五（回单），在卷图片6张（逐一列出文件名）；待补——借条原件当庭出示、
银行流水回单、其余截图与完整性固定、茶行流水、营业执照、证人证言、身份证复印件。
证据七为"待补·待定"，证明对象标注"拟证明事项，系原告主张"。

## 五、脚本的改动（利息计算-交接终稿.py）

1. 结果按序另存：利息计算结果-交接终稿_运行N.txt，N自动递增，绝不覆盖（运行1–4
   并存可证）。
2. 正式计算遇未核参数先停：参数区全部默认未核，报告列明缺项后中止，不产出可填入
   诉请的金额。
3. 演示算例中性组合并列（前置声明＋六组合）：月1%、年10%仅系"一分"候选理解示例
   （非穷尽、非唯一口径）；抵息/抵本并列无默认；分配口径未定的组合不出数；抵本
   组合仅给"界限值"并标注非结果。可算组合演示值（截止2026-10-25）：组合一（月1%×
   抵息）净30,203.34元；组合四（年10%×抵息）净23,934.25元；组合六（LPR演示值3.0%，
   未经核定）4,151.10元。
4. 全量核对（运行4零未通过）：待定标记11项、已撤回结论7项、互引（按实际文件名，
   含转写原件＋清单第1–18项编号）、证据已收≥5/待补≥6及6张在卷图片名、转写来源与
   误判撤回核对（"来源不明"旧结论已移除、"（原告转述）"已恢复并补出处）、三稿
   一致性23项。

## 六、未决项（须承办律师核定）

计息方案；起诉日；"一分"口径（月1%/年10%仅为候选示例）；5,000元抵充口径（抵本需另
核定分配）；3,000元定性（认定还款需另核抵减口径）；展期效力；管辖法院（双方地址
查明后）；LPR适用数值；证人出庭意愿的庭前落实（转述已属实，是否需证人到庭待定）；
关键段音频回听确认；其余见清单第1–17项。

## 七、如实声明

本轮未播放、未转写音频；转写引文已对照原件逐字核对，说话人身份局限已注明；未查看
图片像素（读图工具受限），图片内容以OCR文字与末轮核对结果为准；INPUTS.json 未读。
本批文件为起草辅助成果，不构成已完成的法律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