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R 答疑群答复终稿（草稿 · 待制度负责人核定）

**性质声明**：本文件为教学虚构示例下的内部核对记录与答复草稿，**未经批准、未实际发送**。所有结论以制度负责人核定为准；标注「待确认」的事项不作结论。
**群聊**：青梧科技-HR制度答疑群（提问时间 2026-10-15，导出 2026-10-16）
**整理轮次**：第 3 轮（2026-10-25）。前稿《答复草稿-第1轮.md》《答复草稿.md》按归档保留，本稿为完整另存，不覆盖前稿。

## 版本说明与依据文件（统一口径，非答复段）

| 文件 | 版本/文号 | 状态 |
|---|---|---|
| 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_v3.0.pdf | v3.0，文号 QW-HR-007，2026-07-01 生效 | ✅ 现行，考勤休假类**现行待遇**问题一律以本文件为准 |
| 考勤休假制度(最终版).pdf | 实为 **v2.2**，2024-01-01 生效，2026-07-01 废止 | ⚠️ 已废止；**历史年度假期**按当时有效版本引用，一律标注「当时有效/对照」；文件名「最终版」有误导，建议移出共享目录或标注「已废止」 |
| 差旅与费用报销制度_v1.4.pdf | v1.4，文号 QW-FIN-003，2026-03-01 生效 | ✅ 现行 |

**版本总原则（统一）**：
1. 废止 ≠ 历史永远不可引用：2026-07-01 前发生的假期事项按**当时有效**的 v2.2 答复；现行待遇和今后的安排按 v3.0。引用 v2.2 时必须标注版本状态。
2. 两份考勤制度 PDF 全文均**无**新旧版本过渡/衔接条款；是否另有过渡安排，材料未提供，见待确认表 A2。
3. 员工记忆中的「1:1 调休」「福利年假可折现」「年假顺延至次年 6 月 30 日」均出自 v2.2，答复现行问题时需说明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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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司龄满 3 年的福利年假

**原问题定位**：员工A，2026-10-15 09:41:07「请问我司龄刚满3年，今年除了法定年假还有福利年假吗？有几天？」

**员工可见短答**：
> 有的～按现行《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v3.0）》第十二条，司龄满 3 年的员工每年可另享 **2 天福利年假**。注意福利年假当年有效、不跨年也不折现，建议今年内安排休完。法定年假天数按国家规定、以累计工作年限确定（第十一条）。

**依据**：制度/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_v3.0.pdf 第十二条、第十一条

**HR 内部核对（不随答复发出）**：短答与条款原文一致；「2 天」为条款原文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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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去年剩余年假还能不能用

**原问题定位**：员工C，2026-10-15 10:02:15「去年的年假我还剩2天没休，现在10月了还能用吗」

**员工可见短答**：
> 这需要先确认您剩余的两天年假属于**法定年假**还是**福利年假**，两种情况处理不同：
> - 若是法定年假：去年的假期按当时有效的旧版 v2.2 第十三条办理（该版本 2026-07-01 才废止），可顺延至 2026-06-30，现已过该日期，无法再休。
> - 若是福利年假：旧版 v2.2 第十二条允许未休部分按日工资折现（现行 v3.0 已改为不折现），能否按当时规定补办，请找对应负责人确认。
> 另外，新旧两版制度文本中均未写明过渡/衔接安排，如公司另有过渡规定，也请一并找对应负责人确认。现行 v3.0 已将法定年假顺延截止提前至次年 3 月 31 日，今年的年假请尽量在 2027-03-31 前安排～

**依据**：去年（2025 年）假期按当时有效版本办理——旧版制度/考勤休假制度(最终版).pdf（v2.2，已废止）第十三条、第十二条；现行规则对照：制度/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_v3.0.pdf 第十三条、第十二条

**HR 内部核对（不随答复发出）**：
- 群聊未说明剩余两天属何类型，短答按类型分支，**不作单一结论**（待确认表 A1）。
- 「过渡安排」：v2.2 与 v3.0 PDF 全文均无过渡/衔接条款（已抽取核对），短答相应表述为「如另有过渡规定请确认」，不编造（待确认表 A2）。
- 「能否补办折现」属负责人决定事项，短答不代作结论（待确认表 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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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工作日加班能否 1:1 调休

**原问题定位**：员工D，2026-10-15 10:05:40「工作日加班到晚上11点，可以换调休吗？我记得以前是可以1:1调休的」；同日 10:06:03 员工D 发送 [图片] 一张（文字内容不可见）。

**员工可见短答**：
> 工作日加班现在不能换调休了。按 v3.0 第十八条，**工作日加班不再安排调休，按审批后的加班时长发放加班费**；只有休息日加班才优先安排 6 个月内调休。你记得的「1:1 调休」是旧版 v2.2 的规定，该版本已于 2026-07-01 废止。记得加班前先走审批，加班费按审批通过的时长计发。

**依据**：制度/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_v3.0.pdf 第十八条；旧 1:1 规定出自已废止的制度/考勤休假制度(最终版).pdf（v2.2）第十八条，仅作对照

**HR 内部核对（不随答复发出）**：
- **缺图归属**：该 [图片] 发送于员工D加班提问之后 23 秒，属**加班消息（第 3 问）**，内容未提供；核对以其企微加班审批记录为准（待确认表 A4）。**该缺图与第 6 问（发票截图）无关**——员工F的两条消息均为纯文字，未发过图片，不得把缺图备注挂到发票问题下。
- 「1:1」为 v2.2 第十八条原文数字，脚本按规则提示「数字不在现行条款原文」，属预期提示，见核对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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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福利年假能否折现

**原问题定位**：员工E，2026-10-15 11:20:33「福利年假没休完能折现吗？手机[手机号] 方便的话电话说下」

**员工可见短答**：
> 福利年假不能折现哦。按现行 v3.0 第十二条，福利年假**当年有效、不跨年、不折现**，请尽量在当年内休完（「可折现」是已废止的旧版 v2.2 规定）。个人假期余额的查询渠道，制度里未规定，请找对应负责人确认～

**依据**：制度/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_v3.0.pdf 第十二条；对照：已废止的制度/考勤休假制度(最终版).pdf（v2.2）第十二条

**HR 内部核对（不随答复发出）**：
- 员工E 留有手机号并请求电话回复（脱敏稿已隐号）：是否电话回复由负责人决定，本稿仅按群内文字口径拟写，未承诺任何渠道。
- 余额查询无制度依据，短答为「找对应负责人确认」，不替负责人作结论（待确认表 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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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上海出差住宿 680 元/晚

**原问题定位**：员工F，2026-10-15 14:08:19「上周出差去上海住了680一晚，超标的部分能报吗？」

**员工可见短答**：
> 按《差旅与费用报销制度（v1.4）》第六条，住宿标准按城市档次执行：**一线城市每晚不超过 600 元，其他城市每晚不超过 400 元**。制度文件中未附城市档次清单，**上海适用哪一档需要确认**，暂无法直接判断您本次 680 元/晚是否超标。即使按某一档确认超标，超出部分如何处理（能否部分报销等），制度里也没有相应规定，请找对应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财务）确认。后续出差建议先确认适用标准再订房～

**依据**：制度/差旅与费用报销制度_v1.4.pdf 第六条（制度仅列两档标准，未附城市档次清单，亦未规定超标部分的处理方式）

**HR 内部核对（不随答复发出）**：
- **修正前稿**：第 1、2 轮曾写「上海属一线城市」——该判断**不在制度原文中**，属未经确认的假设，本轮改为「适用档次待确认」（待确认表 A6）。
- 短答不写「可按 600 元上限报销、超出 80 元自理」，也不写「超标部分自理」；档次与超标处理均待负责人确认，不代作结论。
- 「680」为员工自述金额（群聊原文），非条款数字，脚本会提示，属预期，见核对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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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发票只有截图能否报销

**原问题定位**：员工F，2026-10-15 14:10:02「另外 发票我只有截图可以吗」

**员工可见短答**：
> 不可以哦。按 v1.4 第十三条，电子发票须上传**原始 PDF/OFD 文件，截图不予受理**。建议联系酒店或订票平台重新下载/开具原始电子发票，再提交报销（注意费用须在发生后 30 天内提交，第十二条）。

**依据**：制度/差旅与费用报销制度_v1.4.pdf 第十三条、第十二条

**HR 内部核对（不随答复发出）**：本问为**纯文字消息**，员工F未发图片；第 3 问的缺图备注不适用本问，两问不得混淆。「截图不予受理」为条款原文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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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实习生是否适用考勤制度、能否请病假

**原问题定位**：员工G，2026-10-15 15:33:47「我们组实习生[同事]问能不能请病假，实习生适用这个考勤制度吗」

**员工可见短答**：
> 实习生**不适用**《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v3.0）》——按该制度第一条，本制度仅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全体员工，**实习生另行约定**。病假等请假事宜请按其实习协议中的约定执行，可以让同学直接联系 HR 对接人确认具体流程。

**依据**：制度/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_v3.0.pdf 第一条

**HR 内部核对（不随答复发出）**：实习协议内容材料未提供，病假流程不作具体描述（待确认表 A7）；「不适用、另行约定」为条款原文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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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婚假天数

**原问题定位**：员工A，2026-10-15 16:47:10「还有，我下个月结婚，婚假一共几天？@员工G 你上次休了几天来着」

**员工可见短答**：
> 恭喜！🎉 按 v3.0 第十五条：婚假 3 天；**在公司工作期间登记结婚**的，另给予 7 天福利婚假，即**在职登记的情况下合计 10 天**。福利婚假须在**登记之日起 1 年内一次性休完**，具体截止日以实际登记日期起算。建议登记后尽早与直属负责人排期并走审批～

**依据**：制度/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_v3.0.pdf 第十五条

**HR 内部核对（不随答复发出）**：
- **在职登记条件保留**：7 天福利婚假以「在公司工作期间登记结婚」为前提，短答、汇总表、待确认表三处口径一致，均已保留该条件。
- 员工A「下个月结婚」：登记日期未定，1 年期限的起算日和 7 天福利婚假是否适用均以实际登记时点为准（待确认表 A8）。
- 「10」为同条款 3＋7 的合计算式，条款原文无「10」字样，脚本按规则提示，属预期，见核对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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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明年会不会涨薪

**原问题定位**：员工H，2026-10-15 17:02:55「公司明年会不会涨薪啊 哈哈」

**员工可见短答**：
> 哈哈，薪酬调整属于公司统一安排，现行制度文件中暂无相关内容可以答复，一切以公司官方通知为准～ 涉及个人薪酬的问题欢迎私聊 HR。

**依据**：现行制度文件（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 v3.0、差旅与费用报销制度 v1.4）中**无**薪酬调整相关条款，不作承诺性答复，转人工判断。

**HR 内部核对（不随答复发出）**：无制度依据项，脚本亦标「需人工」；答复口径已避免任何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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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总表（与短答同一条件与状态）

| # | 问题 | 结论（含条件） | 依据条款 | 状态 |
|---|---|---|---|---|
| 1 | 司龄满3年福利年假 | 有，2 天/年，不跨年不折现 | 考勤 v3.0 第十二条、第十一条 | 已核 |
| 2 | 去年剩余年假 | 按类型分支：法定→按当时有效 v2.2 顺延截止 2026-06-30 已过期；福利→旧版可折现，能否补办待负责人确认；过渡安排待确认 | 考勤 v2.2 第十三、十二条（当时有效）；对照 v3.0 第十三、十二条 | 部分待确认 |
| 3 | 工作日加班调休 | 不调休，发加班费；1:1 为旧规（v2.2，已废止） | 考勤 v3.0 第十八条；对照 v2.2 第十八条 | 已核 |
| 4 | 福利年假折现 | 现行不可折现；余额查询无制度依据，找负责人确认 | 考勤 v3.0 第十二条；对照 v2.2 第十二条 | 已核 |
| 5 | 上海住宿超标 | 适用档次未确认，暂无法判断是否超标；超标部分处理无制度规定，找负责人确认 | 差旅 v1.4 第六条 | 部分待确认 |
| 6 | 发票截图 | 不受理，须原始 PDF/OFD | 差旅 v1.4 第十三条、第十二条 | 已核 |
| 7 | 实习生适用性 | 不适用，另行约定 | 考勤 v3.0 第一条 | 已核 |
| 8 | 婚假 | 3 天＋在职登记另 7 天＝合计 10 天；登记之日起 1 年内一次休完（起算以实际登记日为准） | 考勤 v3.0 第十五条 | 已核 |
| 9 | 涨薪 | 制度无依据，不作承诺，以官方通知为准 | — | 需人工 |

## 待确认事项汇总（统一编号，均不代负责人作结论）

| 编号 | 相关问题 | 待确认内容 | 建议确认方 |
|---|---|---|---|
| A1 | 第 2 问 | 员工C 剩余两天年假的类型（法定/福利），群聊未说明 | HR 对接人查询假期记录 |
| A2 | 第 2 问 | v2.2→v3.0 是否另有过渡/衔接安排（两版 PDF 均无过渡条款，材料未提供） | 制度负责人 |
| A3 | 第 2 问 | 若属福利年假，按旧 v2.2 折现规定能否补办 | 对应负责人 |
| A4 | 第 3 问 | 员工D 10:06 图片内容（属加班消息，未提供）；以其企微加班审批记录为准 | HR 对接人 |
| A5 | 第 4 问 | 假期余额查询渠道（制度未规定） | 对应负责人 |
| A6 | 第 5 问 | 上海适用城市档次（制度未附城市档次清单）；超标部分处理方式（制度未规定） | 部门负责人/财务 |
| A7 | 第 7 问 | 实习协议中病假等约定（协议内容材料未提供） | HR 对接人 |
| A8 | 第 8 问 | 员工A 实际登记日期（1 年期限起算）及登记时是否在职（7 天福利婚假前提） | HR 对接人 |
| A9 | 全部 | 各处「对应负责人」的具体姓名/岗位（材料未提供，答复中以占位表述） | 制度负责人 |

## 核对脚本说明

本稿已用 `材料/scripts/check_citations.py` 核对，完整输出与逐条解释见《核对日志-答复终稿.md》。该脚本只做三类机械检查（条款号是否存在、废止版是否标注对照、答复数字是否出现在所引现行条款原文），**退出码 1 表示存在需人工确认的提示，不等于通过**；脚本不能替代人工或专业审核，最终以制度负责人核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