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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材料
材料包暂不提供下载,可查看下方材料说明和示例。| 材料 | 用途 | 文件 |
|---|---|---|
| 职位表 | 用于筛选岗位、回原表核对条件,官方Excel原件 | 材料/南京2026职位表.xls |
| 专业目录 | 按学历查专业大类,官方Word原件 | 材料/江苏2026专业目录.doc |
| 咨询电话 | 按具体岗位查咨询部门,官方Word原件 | 材料/南京2026咨询电话.docx |
| 简章、指南和取消公告 | 核对当期规则及后续职位变化,完整网页正文存档 | 材料/招录简章.txt、报考指南.txt、取消职位公告.txt |
| 个人条件 | 本课使用的合成考生条件 | 材料/个人条件.md |
| 来源说明 | 官方出处及材料说明 | 材料/来源说明.m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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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表南京2026职位表.xls
| 隶属关系 | 地区代码 | 地区名称 |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职位简介 | 考试类别 | 开考比例 | 招考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它 | 咨询电话(025) |
|---|---|---|---|---|---|---|---|---|---|---|---|---|---|---|
| 市 | 010000 | 南京市 | 501 | 市纪委监委 | 01 | 一级主任科员以下 | 在委机关或派驻机构从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有关工作 | A | 3 | 2 | 本科及以上 | 法律类 |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中共党员(含预备),男性 | 83639346 57718835 |
| 市 | 010000 | 南京市 | 501 | 市纪委监委 | 02 | 一级主任科员以下 | 在委机关或派驻机构从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有关工作 | A | 3 | 2 | 本科及以上 | 法律类 |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中共党员(含预备),女性 | 83639346 57718835 |
| 市 | 010000 | 南京市 | 501 | 市纪委监委 | 03 | 一级主任科员以下 | 在委机关或派驻机构从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有关工作 | A | 3 | 1 | 本科及以上 | 经济犯罪侦查,犯罪学,侦查学,刑事侦查学,刑事侦查,刑法学,诉讼法,诉讼法学,纪检监察 | 取得相应学位,中共党员(含预备),需经常异地办案,适合男性 | 83639346 57718835 |
| 市 | 010000 | 南京市 | 501 | 市纪委监委 | 04 | 一级主任科员以下 | 在委机关或派驻机构从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有关工作 | A | 3 | 1 | 本科及以上 | 经济类,统计类 | 取得相应学位,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要求本科阶段为经济类或统计类专业并取得相应学位,中共党员(含预备),男性 | 83639346 57718835 |
| 市 | 010000 | 南京市 | 501 | 市纪委监委 | 05 | 一级主任科员以下 | 在委机关或派驻机构从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有关工作 | A | 3 | 1 | 本科及以上 | 经济类,统计类 | 取得相应学位,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要求本科阶段为经济类或统计类专业并取得相应学位,中共党员(含预备),女性 | 83639346 57718835 |
专业目录江苏2026专业目录.doc
| 目录序号 | 专业大类 | 本科栏目 |
|---|---|---|
| 17 | 计算机类 | 包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18 | 计算机(软件)类 | 包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19 | 计算机(网络管理)类 | 包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20 | 电子信息类 | 包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咨询电话南京2026咨询电话.docx
招录简章招录简章.txt
https://zzb.nanjing.gov.cn/gwygz/gwygl/gwyklzt/202510/t20251030_5680295.html 抓取时间:2026-10-05T15:17:45.882220+00:00 抓取工具:urllib 南京党建 首页 组织建设 干部工作 公务员工作 人才工作 老干部工作 党章党规 支部学习参考 搜索 欢迎光临南京党建网站, 欢迎光临南京党建网站, 欢迎光临南京党建网站, 欢迎光临南京党建网站, 欢迎光临南京党建网站, 欢迎光临南京党建网站, 欢迎光临南京党建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务员工作 > 公务员管理 > 南京公务员考录专题 南京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来源: 中国共产党南京市委员会组织部 发布时间: 2025-10-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江苏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南京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全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2026年度,全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照管理)单位(含在宁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将考试录用988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11月至2007年11月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6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招录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1年11月以后出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招录职位的报考者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8.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司法行政机关(含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0-74)、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5-79)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专技类特殊职位(职位代码50-59)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相关条件; 11. 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 1. 报考本市及在宁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的人员,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者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职位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2. 面向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招录对象为: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年内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2024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当年入伍,且于2024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军人。上述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生源。 3.面向残疾人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80-81),招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4.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90-96),招录对象为:江苏省委、南京市委组织部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服现役满五年的我省户籍(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2024年9月1日以后退出现役在江苏省安置,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 5.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录对象为:在该职位所在区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职2年以上且工作表现优秀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及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不含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人员。工作表现优秀具体标准为: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深入扎实,工作实绩比较突出,群众公认度较高;任职期间,个人获得街道(镇)以上荣誉,或所在社区(村)获得街道(镇)以上荣誉;经街道(镇)党组织推荐,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2023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者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要如实填写与招录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直辖市的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6年8月31日。 二、报名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南京党建网(zzb.nanjing.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有关报考政策规定、网络报名要求等事宜详见《南京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报考者对招录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证书等资格条件以及基层工作经历等有疑问需要咨询时,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见附件或在南京党建网、南京人事考试网下载《南京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介表》查看。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录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4日9:00至11月10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11月4日9:00至11月12日16:00;缴费时间:2025年11月4日9:00至11月13日16:00。 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照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在缴费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缴费,报名方为有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并在报考职位所在考区参加笔试。2025年11月4日9∶00至11月10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5年11月10日16∶00至11月12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录用程序。 2.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职位,由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核减录用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相关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00-16∶00。 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残疾人报考者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5年12月3日9∶00至12月7日15∶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25)8315120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 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并参加B类考试的报考者,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可在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省公安厅网站查询考试大纲。 2.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5年12月7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5年12月6日,具体安排为: 下午14∶00-16∶00 本次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26年1月中旬在报名网站查询。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确定现有笔试合格人员作为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分别占50%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并参加B类考试的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40%、30%、30%比例合成。 面试前,招录机关或者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等信息在南京党建网(zzb.nanjing.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公布。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如有问题,请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 在面试阶段需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在相关职位中注明。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原则上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15%。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保留原始计算数值。 四、体检(体能测评) 招录机关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并在南京党建网(zzb.nanjing.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公布体检人选信息。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录用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操作手册以及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因体能测评不合格等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按照与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人选。 五、考察 录用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系统的有关人员,还要按照规定进行政治考察(审查)。 六、公示、审批和备案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机关名称、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监督举报电话以及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 七、考录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见附件,或通过《南京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介表》查询。 如仍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考录政策咨询:(025)83637565 残疾人报考政策咨询:(025)83630202 省监狱管理局咨询:(025)86265259 咨询时间:2025年11月4日至11月14日,每日9∶00-12∶00、14∶00-18∶00 考务咨询电话:(025)83151200 咨询时间:2025年11月4日至12月7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特别提醒: 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务员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附件:南京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机关(单位)咨询电话 南京市公务员局 2025年10月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南京市委员会组织部 苏ICP备05004952号-7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1405号
报考指南报考指南.txt
https://zzb.nanjing.gov.cn/gwygz/gwygl/gwyklzt/202510/t20251030_5680284.html 抓取时间:2026-10-05T15:17:52.916420+00:00 抓取工具:urllib 南京党建 首页 组织建设 干部工作 公务员工作 人才工作 老干部工作 党章党规 支部学习参考 搜索 欢迎光临南京党建网站, 欢迎光临南京党建网站, 欢迎光临南京党建网站, 欢迎光临南京党建网站, 欢迎光临南京党建网站, 欢迎光临南京党建网站, 欢迎光临南京党建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务员工作 > 公务员管理 > 南京公务员考录专题 南京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来源: 中国共产党南京市委员会组织部 发布时间: 2025-10-31 一、关于报考对象 1. 哪些人可以报考? 报考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还需符合《南京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 2. 哪些人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2023年1月1日以后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办理过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3.如何理解“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 全日制在读的学生(除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外)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录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招录机关将根据职位工作要求,对非全日制在读的报考者情况进行鉴别。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招录机关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录用程序或取消录用,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4. 哪些人员可以报考面向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 (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当年入伍,且于2024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军人; (3)2024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4)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年内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 上述人员报考面向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录的职位,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生源。 上述人员若以其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等)或者按照以前取得的学历(如研究生以其本科学历)所对应专业报考时,不能按应届生身份报考,以对应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5.哪些人员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90-96)? (1)江苏省委、南京市委组织部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关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的证明。 (2)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凭国家(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或者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可以报考。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方可录用。 (3)服现役满五年的我省户籍(社会人员)或者生源(应届毕业生)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指在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的已退役军人。 (4)2024年9月1日《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施行后退出现役在江苏省安置,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 6.如何确定江苏生源? 本人高考地或高考时户籍所在地在江苏的考生。 7.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能否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报考者须在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8.202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能否报考? 202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者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资格复审时应当由委培或者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9. 取得国(境)外学位的人员能否报考? 取得国(境)外学位的报考者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可以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报考者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10.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要求,也可以报考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相应职位。 11. 军队院校毕业生能否报考? 军队院校毕业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报考。 (1)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 (3)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并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可核验)人员。 12. 师范类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能否报考? 本省生源的师范类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省生源的师范类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学校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关于报考条件 13.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1)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11月至2007年11月期间出生)。 (2)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6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1年11月以后出生)。 (3)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招录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1年11月以后出生)。 (4)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报考者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1月以后出生),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1月以后出生)。 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9年11月以后出生)。 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一线干警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1月以后出生),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及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1月以后出生)。 14. 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若以非应届学历报考,年龄能否放宽至43周岁? 不能。 15. 此次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时间年限如何计算? 本次考试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等时间年限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 16. 具有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的报考者,能否以第二学位报考?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的报考者,其第二学位证书(须普通高等学历)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可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 17. 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能否报考? 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 此外,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办理录用手续时,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8.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是中共党员的,中共预备党员能否报考? 能。 19. 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1)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2)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 (3)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4)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 (5)直辖市的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20.哪些不能算作基层工作经历? (1)在设区市级及以上机关借调(帮助)工作的经历,不能视作基层工作经历。 (2)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算作基层工作经历。 21. 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能否累积计算? 能。 22.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三支一扶” 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中央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报到之日算起。 (5)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23.职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具体如何规定? 职位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四级证书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报考: (1)获得大学英语四级(CET4)以上合格证书或者CET4测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 (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以上合格证书; (3)雅思(IELTS)考试6分以上; (4)托福(TOEFL)考试80分(老托福550分)以上; (5)取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证书或者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 (6)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者专业八级合格证书。 职位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报考: (1)获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以上合格证书或者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 (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以上合格证书; (3)雅思(IELTS)考试6.5分以上; (4)托福(TOEFL)考试90分(老托福580分)以上; (5)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者专业八级合格证书。 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应为教育部门组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者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视同取得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 职位要求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的,取得证书可以报考。参加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报考者,资格复审时须提供通过A类合格分数线的主观题考试成绩通知单,办理录用手续时,须提供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24.报考公务员对回避有何规定? 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报考者要如实填写与招录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本条所列亲属关系,包括法律规定的拟制血亲关系。 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三、关于报名 25. 报名时需要注意什么? 报名时,报考者通过报名网站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和职位要求的其他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并保持手机、邮箱等联系方式的通畅。 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者因报考者原因无法取得联系,导致未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特别需要注意的是: (1)报考者须如实填写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取得资格证书等情况。填报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为准;以第二学位专业报考的,填报专业名称以第二学位证书为准。报考定向招录残疾人职位的,要明确说明残疾类别、残疾等级。 (2)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应完整、连续,起止时间具体到月。 学习经历从高中阶段填起,直至最高学历学位(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在读预计取得的)。需要注明:起止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取得学历(学位)、是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习形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要注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时间。 工作经历需要注明各阶段起止时间、工作单位、职务,待业也需要注明。在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需要注明单位规格是否县(县级市、区)级及以下;在军队工作的,需要注明是否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要填写所属基层服务项目名称、选派部门、服务期起始时间和考核结果。 (3)家庭主要成员需完整填写父母、配偶、子女的姓名、与本人关系、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职务。有需回避情形的,应如实填写。 26.报考者如何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职位? 2025年11月4日9∶00至11月10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其中,改报省内其他地区职位,需先撤销原地区注册信息。 2025年11月4日9∶00至11月10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审核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11月10日16∶0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7. 报考职位如果被取消是否可以补报其他职位? 报考的职位被取消并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可于2025年11月14日9∶00-16∶00补报名时间内在相关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28. 报名时能否选择笔试考区? 不能。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并在报考职位所在考区参加笔试。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学历、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 29. 如何查看各职位报名情况? 网报系统以色块显示各职位报名成功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具体为:小于3显示蓝色,大于等于3且小于等于50显示黄色,大于50显示红色。各职位具体报名成功人数将在2025年11月14日16∶00补报名结束后统一公布。 30. 报名时,报考者何时可知道审核结果? 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31. 居民身份证遗失如何处理? 居民身份证在本次考录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用等环节都要使用。报考者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且信息要与报名时登记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遗失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必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者户口所在地(考点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32. 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职称等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咨询电话通过《南京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介表》查询。 四、关于资格审查 33.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市级机关职位由招录机关负责;区级机关和镇街机关职位由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宁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由招录机关所属主管部门负责。相关负责机关(部门)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录用程序。 34. 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者《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 (2)社会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 (3)取得国(境)外学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应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者身份证,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身份报考的还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相关证明。 (5)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35. 社会人员如何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什么时候提供? 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在体检前向招录机关提供。 36. 毕业证书遗失后如何认证? 国(境)内高校往届毕业生因毕业证书遗失等原因需进行学历证书认证的,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 五、关于体检(体能测评) 37.体检按照什么标准进行? 录用体检工作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38.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组织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组织实施机关应当日、当场安排报考者复检。 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39. 哪些职位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公安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者项目,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40. 怀孕考生如何参加体检? 怀孕考生应书面申请并提供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经审查同意后可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项目的检查,完成体检。 41. 报考哪些职位还需要进行体能测评? (1)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职位; (2)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的人民警察职位;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 招考职位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42. 体能测评的依据是什么? 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假设体能测评在2026年2月实施,则1995年2月(含)以前出生的报考者,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评标准,1995年3月(含)以后出生的报考者,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评标准。 43. 体能测评安排在什么阶段? 体能测评一般安排在面试前进行。 六、关于考察 44. 哪些情形考察不合格? 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备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的; (2)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攻击党和政府,发布不道德或者违法言论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4)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 (7)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8)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与宗教极端势力相勾结,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9)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13)受过劳动教养的; (14)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5)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16)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欺骗组织和公众的; (17)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18)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者集体资财的; (19)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20)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21)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的; (2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2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4)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以及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25)自2022年11月11日(含)以来,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6)自2020年11月11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27)自2022年11月11日(含)以来,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者被责令辞职的; (28)自2022年11月11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法违规违纪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29)2025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者2024年度及2025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30)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1)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 七、关于违规违纪报考者处理 45. 报考者在招考报名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报名环节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录用程序;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等行为的,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46.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将给予其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1)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经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2)参加考试时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离场的; (3)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出入考场的; (4)未按规定填写(填涂)、录入本人或者考试相关信息,以及在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5)故意损坏本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本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6)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7)其他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 47.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1)抄袭他人答题信息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题信息的; (2)查看、偷听违规带入考场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的; (3)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4)携带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以下简称作弊器材)的; (5)抢夺、故意损坏他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他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6)违反规定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的; (7)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48.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1)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 (2)3人以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3)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4)使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列作弊器材的; (5)非法侵入考试信息系统或者非法获取、删除、修改、增加系统数据的; (6)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49. 对答卷雷同的报考者,将如何处理?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考试机构将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视具体情形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或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50. 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规定?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了具体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 报考者和其他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51. 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1)报考者有违规违纪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 (2)报考者有未按报考职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报名信息,经查实属于虚报、瞒报、漏报等情形的,或者在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环节无故放弃的,将被纳入个人诚信记录,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关于考试费用 52. 考试费用依据什么标准执行? 考试费用按省财政等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公共科目笔试费用98元/人,专业科目笔试费用44元/人,面试费用100元/人。 53. 考试费用什么时间缴纳?如何缴纳? 笔试费用在网络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于2025年11月13日16:00前通过网上支付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54. 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试费用?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残疾人报考者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报考职位所在地的人事考试机构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55. 如何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报名时,先行网上支付;参加笔试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残疾人报考者凭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于2025年12月8日-12日电话联系报考职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减免笔试费用事宜。 九、其他 56.考生如何获得报名咨询电话号码和咨询时间信息? 全市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招录机关、考务部门开通政策咨询、报名考务技术服务咨询热线电话,详见《南京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及《南京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介表》。 57. 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 58. 报考者应当如何备考? 公务员录用考试主要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这些能力素质主要靠平时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长期积累。考试前,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并结合职位需求和自身条件,有针对性地进行准备。 南京市公务员局 2025年10月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南京市委员会组织部 苏ICP备05004952号-7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14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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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zzb.nanjing.gov.cn/gwygz/gwygl/gwyklzt/202511/t20251113_5688301.html 抓取时间:2026-10-05T15:19:36.132605+00:00 抓取工具:urllib 南京党建 首页 组织建设 干部工作 公务员工作 人才工作 老干部工作 党章党规 支部学习参考 搜索 欢迎光临南京党建网站, 欢迎光临南京党建网站, 欢迎光临南京党建网站, 欢迎光临南京党建网站, 欢迎光临南京党建网站, 欢迎光临南京党建网站, 欢迎光临南京党建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务员工作 > 公务员管理 > 南京公务员考录专题 南京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取消职位录用计划的公告 来源: 中国共产党南京市委员会组织部 发布时间: 2025-11-13 根据《南京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有关规定,以下职位因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予以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 隶属关系 地区 代码 地区 名称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职位代码 职位名称 原职位 招录人数 县 011500 南京市江宁区 007 市公安局江宁分局 90 一级警长以下 1 特此公告。 南京市公务员局 2025年11月13日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南京市委员会组织部 苏ICP备05004952号-7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1405号
个人条件个人条件.md
# 合成个人条件(演示用,不属于真实考生) 本例是南京2026招录的历史跟练,不进行实际报名。 - 中国籍,1999年5月出生,女性;政治面貌群众。 -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专业名称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024年6月毕业,同月已取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 - 社会人员;南京户籍、江苏生源。没有海外学历、第二学位;不是2026应届生。 - 不属于服务基层项目、原大学生村官、退役军人、残疾人、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等定向身份。 - CET4成绩430,未取得CET6证书或成绩;没有法律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教师资格、职称、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其他专门资格。 - 目前在南京民营软件企业从事开发;只填了“毕业后工作”,劳动合同起始日期尚未提供。不要默认有两年基层经历。 - 自述不存在公告列举的不得报考情形;身体、心理、政审及证明材料尚未经过招录审核。不得把自述当成审核通过。 - 本轮个人选择范围:暂不考虑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和戒毒单位。这是个人范围,不是认定不具备报考资格。 - 生活偏好:住在雨花台区,先看雨花台、江宁;想继续接触信息化工作,也愿了解其他区综合岗位;乡镇/街道先保留供比较,是否愿接受最低服务期尚未决定。
来源说明来源说明.md
# 本课材料 Excel职位表、Word专业目录和Word咨询电话为官方附件原文件,字节未改。三个TXT是官方网页完整正文的存档,便于离线跟练。个人条件为合成示例。南京2026招录已结束,本课用于学习筛选与核对方法。 - 南京2026职位表.xls:https://zzb.nanjing.gov.cn/gwygz/gwygl/gwyklzt/202510/P020251031356333949241.xls - 江苏2026专业目录.doc:https://zzb.nanjing.gov.cn/gwygz/gwygl/gwyklzt/202510/P020251030629813304843.doc - 南京2026咨询电话.docx:https://zzb.nanjing.gov.cn/gwygz/gwygl/gwyklzt/202510/P020251030634753771415.docx - 招录简章.txt:https://zzb.nanjing.gov.cn/gwygz/gwygl/gwyklzt/202510/t20251030_5680295.html - 报考指南.txt:https://zzb.nanjing.gov.cn/gwygz/gwygl/gwyklzt/202510/t20251030_5680284.html - 取消职位公告.txt:https://zzb.nanjing.gov.cn/gwygz/gwygl/gwyklzt/202511/t20251113_5688301.html
01
初筛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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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我按“材料”里的个人条件筛选南京2026职位表。参考同文件夹里的专业目录和招录文件,把可能能报的岗位列出来,其余注明排除原因,结果保存成文件。缺什么信息就问我。
02
核对筛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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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行写的是“非中共党员”,第62行实际是戒毒所岗位,这两处是不是筛错了?请回原件核对,也查查有没有同类错误,另存修正版。 补充:我的劳动合同从2025年1月1日开始,此前没有其他工作、见习或服役经历。乡镇、街道五年服务期还没想好,先保留。
03
比较岗位,准备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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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雨花台,优先考虑雨花台和江宁,希望继续做信息化。请从核对后的候选里挑几个值得先了解的,比较一下,列出要问招录单位的问题,保存成文件。其余候选也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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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通勤、竞争、安家成本和“对口度”的猜测去掉,也别补写我的经历。按原表事实和我的偏好改,拿不准的列成逐岗咨询问题,服务要求也要问清。对照候选表核一下数量,其余候选继续保留,原稿不动,另存修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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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报9点到16点怎么叫半天?请核对简章、指南和取消公告各自写了什么。合同日期能估算时长,别叫“编造”,认定口径另问;乡镇、街道有几岗也请数清。另存新稿,保留前稿。
04